选择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南 湖北 河北 海南 黑龙江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天津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遴选招考 > 公示详情

2022四川成都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笔试时间安排及疫情防控要求的公告

成都人事考试网 2022-08-15 13:06

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2022年度成都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笔试于8月21日举行。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8月17日至8月20日,打印请登录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hrss.chengdu.gov.cn),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时间为8月29日。

关于资格复审、面试等工作安排,可拨打遴选(考调)单位联系电话咨询。

笔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按照《2022年度成都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笔试期间疫情防控方案》执行。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当前成都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知》参加笔试。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2022年8月15日

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成都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笔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告知如下: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即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根据四川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来(返)川人员需配合查验健康码和风险城市旅居史,并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

四、考生笔试当天须提供考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需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载明有采样时间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单,纸质、电子版均可),出示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并扫场所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入场参加考试。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采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五、有下列任一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1.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笔试前10天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的考生;

4.笔试前7天有国内高、中、低风险区所在地区旅居史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前的考生;

5.无疫情发生县(市、区、旗)来(返)川人员未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的考生;

6.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要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的考生;

7.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8.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考生;

9.笔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六、为避免影响考试,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后,按照上述第四款要求执行。

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等情形,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九、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有序离场。考生在笔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体温异常、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笔试结束后,应配合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理,并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十、鉴于近期国内疫情整体呈现多点多源态势,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成都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成都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考生在入场时应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联系咨询电话

1.成都市纪委监委

联系人:冯廷鸿;咨询电话:028-61885106、13550355053

2.中共成都市委政策研究室

联系人:简用智;咨询电话:028-61884401、18280105292

3.中共成都市委党校

联系人:蒲顺利;咨询电话:028-65983136、18782954745

4.成都市档案馆

联系人:陈 龙;咨询电话:028-61884273、17764987587

5. 成都市司法局

联系人:朱建林;咨询电话:028-61888765、15680900257

6. 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联系人:王晓露;咨询电话:028-87706448、13551188551

7.成都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管委会

联系人:冯 娟;咨询电话:028-61884421、13982264970

8.大熊猫国家公园成都管理分局

联系人:伍泽洪;咨询电话:028-61881488、13881998228

9.四川省推进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余沁玲;咨询电话:028-89160198、15082323005

10.青羊区纪委监委

联系人:牛德鹏;咨询电话:028-86240399、18123315516

11. 成华区纪委监委

联系人:张 剑;咨询电话:028-84389850、18615760533

12. 青白江区纪委监委

联系人:周国安;咨询电话:028-83613388、13880766086

13. 新津区纪委监委

联系人:李 帆;咨询电话:028-68287515、13689002198

14.彭州市纪委监委

联系人:沈洪运;咨询电话:028-62666030、15102837378

15.邛崃市纪委监委

联系人:徐 菊;咨询电话:028-69267970、18080841093

16. 金堂县纪委监委

联系人:周瑶丽;咨询电话:028-84935323、13980583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