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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四川广安市华蓥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公开考调2人公告

华蓥市纪委监委 2022-05-11 17:51

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华蓥市级部门公开考调华蓥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华蓥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2名。

二、考调对象和条件

(一)考调对象

华蓥市内符合考调条件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市级部门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考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品行端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年龄时间计算均截至2022年5月20日);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温馨提示:因本次公开考调的工作人员需参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出差、加班时间较多,该职位更适合男性同志报考。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纪律处分、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考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2年5月11日—5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华蓥市纪委监委大楼404室(联系人:郑成武,4823376);

2.报名要求:如实填写《华蓥市纪委监委考调派驻机构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并附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对个人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学历学位、身份认定等资料及是否有处分记录情况进行审查。报考者本人对所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4日。

(三)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22年5月25日上班时间到华蓥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领取本人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

1.计分办法:考试分笔试与面试,基础分均为100分,分别按50%计入总成绩。

2.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党纪党规知识等综合素质。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华蓥市纪委网站“华蓥廉政”公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

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公示及调动

市纪委监委根据参考人员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调动人员,在华蓥市纪委网站“华蓥廉政”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反映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调动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放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递补一次。

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调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提请相关单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26-4833538(华蓥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华蓥市纪委监委研究确定。

附件: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公告(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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