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南 湖北 河北 海南 黑龙江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天津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遴选招考 > 公示详情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2022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笔试成绩查询和资格复审的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2022-04-22 10:26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发布2022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和资格复审的公告

 

各位考生:

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及阅卷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笔试成绩查询和资格复审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经研究,本次考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45分,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按照每个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考生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二、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请于4月21日起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三、资格复审方式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本次公开选调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复审和邮寄相关资料复审两种方式进行。

(一)现场资格复审

呼和浩特市及周边以及其他可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22年4月25日下午14:30—17:00,携带相关材料到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8楼民政书屋(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6号楼)参加资格复审。

(二)邮寄相关资料复审

不方便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于近日尽快将相关材料通过EMS(中国邮政速递)邮寄到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人事处(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6号楼839室)进行资格复审,材料收集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17:00,到期未能提交材料,经核实有特殊情况的,可延长到4月29日中午,届时仍未寄送到的可视为放弃资格复审。

四、考生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姓名处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公开选调报名表》原件。

2. 所在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本人所在页)的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或《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审批表》等进入公务员队伍或事业单位的有关材料的复印件、《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历次职务变动、调动的审批表和文件复印件等材料(上述所有复印件材料须每页注明材料出处、复制时间、复制人,标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加盖材料出具单位公章或干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页数较多可在首页、关键页进行标注、盖章同时加盖骑缝章。

3.报考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社会工作2”和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工作人才服务中心“社会工作”2个岗位的考生提供3年以上法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4. 近期蓝底免冠2寸照片3张。

特别提示: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将提供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整理,同时按PDF格式将提供材料扫描1份存光盘一并带到资格复审现场或邮寄到自治区民政厅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

五、复审流程

1.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需使用手机提供实时动态“青城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当日更新)显示绿码,外地来(返)呼人员出示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后可参加资格复审。

2.审核人员对考生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并告知审核结果是否通过。

3.未经资格复审同意且未按规定时间寄送材料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自负。4月29日17:00前,未接到递补电话通知的,可视为未进入资格复审递补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六、面试

参加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资格复审后另行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2022年4月21日

 

下一篇: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