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调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广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办法》(广组通〔2022〕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市决定开展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
本次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5名。具体职位详见《广安市2022年上半年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考调范围
广安市内外符合考调条件的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具体情况见《职位表》)。
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拟报职位的“专业”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4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1年4月24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
5.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等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各级国有企业、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年限等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4月24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省及广安市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尚在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的;
7.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情形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选择职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24日8:30至4月29日8:30,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BM.e21cn.com)。本次公开考调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考调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调动)资格。
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职位表》等,了解考调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登录报名网站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考调职位。
2.填报报名信息。报名者应诚信报考,按照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广安市2022年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的“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及以上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如因填报信息有误、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由考调单位具体负责。报考人员报名后应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时机。
报考人员对网络报名的技术问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拨打本考调公告中提供的相关部门电话进行咨询。
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根据岗位和专业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考调名额。被取消计划的职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于2022年5月23日8:30至5月28日9:00登录报名网站考生之家(BM.e21cn.com)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2年5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各考调单位按考调名额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考调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考调单位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持《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考调单位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考调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由各考调单位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结束后,考调单位将面试结果及时在考调单位官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各考调单位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各考调单位负责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
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聘用名额。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各考调单位负责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通过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个人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适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要认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八)顶岗试用
考察合格方可确定为顶岗试用人员,进入各考调单位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试用期满后,由各考调单位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人员。因试用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调动
各考调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对拟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其它事项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考调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举报和申诉。
(一)监督举报电话:
0826—2678966(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0826—2665378(市人社局事业人员管理科)
(二)部门咨询电话
小平干部学院:(0826)8666011
广安市大数据中心:(0826)2258562
广安市委巡察办:(0826)2823577
广安市网络舆情中心:(0826)2966601
广安市教育考试院:(0826)2334999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0826)2348908
广安军供站:(0826)2812102
广安市老年大学:(0826)2335712
广安市交通运输局:(0826)2333044
广安市商务局:(0826)2391322
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826)2332726
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826)2333126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26)2321369
(三)网络报名技术(报名期间09:00—17:30)
服务电话:(028)83336031 (028)85141851
客服1号(QQ:3160400169)
客服2号(QQ:3568419041)
六、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考调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广安市2022年上半年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