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南 湖北 河北 海南 黑龙江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天津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遴选招考> 公告详情

2022广东河源市源城区年公开调任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人公告

源城区人民政府 2022-04-11 10:08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有计划补充机关急需紧缺人员,不断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公务员队伍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有关规定,我区决定开展公开调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领导职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任职位

源城区公路事务中心主任1名。

二、调任范围

源城区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符合资格条件的干部。

三、调任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勤奋敬业、实绩突出,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

2.从管理岗位人员中调任的,需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且与调任职位有较强的关联性。

3.从专业技术人员中调任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所获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和所担任(聘用)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应当与拟调任职位专业一致或者具有较强的关联性,且具有一定的领导经验。

4.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公开调任公告发布之日,现任职务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二)不得参加公开调任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调任: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责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按照有关规定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或试用期未满的;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确定调任人选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源城区2022年公开调任参照公务法管理事业单位领导职务报名登记表》(附件),并提供任现职文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聘岗材料、单位出具的推荐意见、现实表现材料和相关部门出具的廉政、计生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至4月2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报名地点为公园东路1号区府大院D栋310室区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组。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不得选报调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资格审查。区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重点审核报名人员的年龄、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等有关信息。

(三)确定人选。围绕人选成熟度和岗位匹配度,由区委按照1:1比例确定调任推荐人选。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将及时向本人反馈情况。

(四)组织考察。按规定对拟调任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调任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五)公示和任职。根据考察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调任人选,并在调出、调入单位、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情况不影响调任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并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任手续。

五、相关事项

(一)报名参加调任的人员应诚信报名,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调任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调任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本公告“以上”“以下”含本数。

(三)本公告由中共源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2-3322516。

附件:源城区2022年公开调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领导职务报名登记表

中共河源市源城区委组织部

2022年4月11日

更多推荐

2023广东江门市直机关交流公务员3人(第一批)遴选报名入口

2023-09-28 11:19

2022广东茂名市高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选聘2人公告

2022-02-23 09:21

2022广东清远市佛冈县路灯管理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1人公告

2022-02-08 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