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南 湖北 河北 海南 黑龙江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天津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遴选招考> 公告详情

2022河北晋州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23人公告

晋州市人民政府 2022-04-06 10:10

为了推进晋州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企业监管等工作,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在晋州市全额事业编制人员中选调23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开发区下属事业单位。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晋州经济开发区下属事业单位岗位23个,详见《晋州经济开发区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德和专业素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具有全额事业编制;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5.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7.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内的;(3)按照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实施步骤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2年4月6日-4月1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

晋州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晋州市东环路9号,联系人:张湘,联系电话:0311-84356137,18603260660)

3.报名提交资料

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

4.资格初审

开发区党政办收到报考者提交的相关资料后,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若发现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注意事项: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岗位的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要达到2:1以上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照比例减少该岗位选调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选调,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二)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业务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60%。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选调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遇有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进入体检名单:笔试成绩高者、面试总分(所有评委打分之和)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三)体检

体检由开发区统一组织,在指定的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选调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

(四)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者,由开发区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按1:1提出试用人选建议名单。开发区对拟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考岗位拟试用人员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学历学位与专业,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开发区党工委研究决定试用人选。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自暂缓做出选调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有结论的,终止选调程序。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试用

所有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合格后晋州市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执行开发区绩效工资。

四、组织实施

开发区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实施。

五、选调纪律

1.本次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晋州市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选调有关的各类举报。

2.被选调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文件执行。

3.实行回避制度。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选调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选调或办理人员选调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等情形,均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六、监督电话

晋州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0311-84318116

附件1:晋州经济开发区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晋州经济开发区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022年4月4日

更多推荐

关于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2025-03-25 15:29

2025河北省直机关各单位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汇总

2025-03-25 10:53

2024河北石家庄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112名公务员职位表

2024-04-03 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