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师石河子市工信局下属事业单位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通告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开展第八师石河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属事业单位第八师石河子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共6名。其中:管理岗位人员2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名(具体见附件1选调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从兵团、师市范围内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中选调。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7日至2004年3月7日期间出生),具有本科学历;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6年3月7日及以后出生)。
选调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第一日;
3.具有3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22年3月);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见习期除外);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和兵团有关规定,招聘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专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激励加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加分,最高不能超过2分。
1.连续2年以上年度考核优秀的加0.5分;
2.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经济发展、科技研发工作中表现优异,获得过师市级以上表彰的加0.5分;
3.近3年内获得兵团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或劳动模范等的每次加2分,师市级以上每次加1分。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在“石河子政府网”网站、“石河子零距离”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调公告。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由第八师石河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经资格审查符合职位要求条件的方可进入下一选调环节。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至3月18日。
报名地点:第八师石河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科(石河子市北三东路1号党政服务中心东附楼30524室)。
所需材料: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名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名制登记表(复印件)、加分所需的佐证材料、近半年以来单位组织体检的个人体检报告以及《选调报名登记表》(可上网自行下载)。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单位接收到报考者资料后,于48小时内完成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向报考者反馈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报考者在报名期间(2022年3月18日19:00前)重新提交材料(修改材料可通过邮箱提交)。
2.加分审查。参选人员在报名的同时需提供加分佐证材料,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未按时确认提交报名申请等原因,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4.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并提供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选聘)资格。
5.截止2022年3月18日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三)考试
经资格审核合格后,职位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不设比例限制,由第八师石河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预选和面试程序。
1.预选
师市工信局成立评审小组,采取适当方式对报名人数进行综合评价,并按实际报名及审核通过的人数,超过10人的,按1:10的比例进入面试;10人以内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预选工作在2022年3月18日完成。
2.面试
面试工作由第八师石河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总分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第八师石河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另行通知。
选调总成绩=面试成绩+激励加分
选调总成绩由第八师石河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科在“石河子政府网”网站、“石河子零距离”公众号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面试成绩进行排名,由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派出至少2人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了解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查阅考察对象个人档案,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资料。考察环节出现空缺需要递补的,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生自愿放弃选调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五)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组织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在第八师石河子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安排到选调单位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依次递补。
(六)办理调转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选调对象在选人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内人事、组织、工资等关系与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经选调单位考核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安排工作。拟选调对象确定后,调动前不得突击提拔。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选调公告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选调办法(试行)》和相关规定处理。
(二)疫情防控。报考人员必须按照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最新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
(三)其他限制。参加公开选调(选聘)的人员不得报考与选调(选聘)单位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岗位。
附件:
1.第八师石河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属事业单位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联系人:张倩
咨询电话:0993-7525088、7525333
邮箱:shzgxj202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