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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江苏盐城市射阳县司法局选调1人公告

射阳县司法局 2022-01-26 16:56

射阳县人民政府人才招聘射阳县司法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行政复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县直机关范围内选调工作人员。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射阳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政治素质高,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业务能力和协调能力较强,有志于从事司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2、我县县级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3、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A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类专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心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与射阳县司法局机关现有工作人员有《公务员法》第74条所列亲属关系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县内有关规定明确的其他不适宜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自愿报考、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主要程序有: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7日至2月11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射阳县司法局人事教育科(鹤都路12号国投大厦东附楼3楼)。联系人:吕海坚,联系电话:0515-69686182。

3、报名所需材料:凡符合上述选调条件的人员,本人携《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含三张2寸免冠正面彩照)、个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以便现场报名审核。

4、资格审核:射阳县司法局依据选调条件,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核。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报考岗位设1:3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不开考。

(二)考试

1、笔试。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2、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法律业务知识、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及语言表达等能力素质。

选调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面试各占50%。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1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经射阳县司法局党组会研究,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对拟选调人员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选调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515-82206789(射阳县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射阳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 射阳县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射阳县司法局

2022年1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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