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南 湖北 河北 海南 黑龙江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天津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遴选招考 > 公示详情

202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拟转任人员名单公示公告(第三批)

宁夏自治区公务员局 2022-01-13 13:52

根据《202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刘喜平等9人(名单附后)经笔试、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合格,符合遴选条件,拟转任至遴选机关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至1月20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反映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遴选条件问题的,可采取来信来电方式向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举报。若所举报的问题经调查属实并影响转任的,将取消被举报人的遴选资格。

来信请寄: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邮编:750066)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邮编:750066)

举报电话: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951-6669383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

0951-6669353

附件:2021年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拟转任人员名单(第三批,9人)

自治区公务员局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