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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淄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面试公告

淄博党建 2021-12-16 10:30

根据《2021年淄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公告》,现将2021年淄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1年淄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

二、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因资格条件或要求特殊,经淄博市委组织部同意降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以及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各职位的面试人选见附件。

三、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一)人员范围

2021年淄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面试人选。

(二)时间和地点

面试人选须于20211218日上午9:00到达淄博市住建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30号)六楼视频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遴选选调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遴选选调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终止其录用程序。

四、面试人选递补

因终止录用程序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招录机关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11222日。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根据《2021年淄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公告》,加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由遴选选调机关面向通过资格审查的面试人选组织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须于20211224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由遴选选调机关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地点

淄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面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11225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面试人员入闱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面试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面试前14天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

2.面试时,考生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面试通知单、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本人签字的《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和面试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下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进入考点。本人签字的《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须在进入候考室时交给工作人员。

3.持非绿码的考生应主动向淄博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和淄博市委组织部申报,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和就诊史,由专家组评估后确定试安排。

4.具有以下特殊情形的考生,应于面试前主动向淄博市委组织部申报,并遵守以下要求:

1)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参加试时须持有面试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面试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面试:

面试14天内有国内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

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

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

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21天但不满28天者。

2面试14天内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鲁返鲁参加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入鲁后面试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面试。

3面试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面试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面试。

4)治愈出院满14天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面试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其中1次为面试48小时,痰或鼻咽拭子)均为阴性的,可以在隔离考场面试。

5.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试: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

2面试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3)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

4)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1天者;

5)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的。

6.试当天,若考生入场或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面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面试。

7.考生参加试时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接受身份核验及面试答题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进出考点以及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

8.参加试时,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其他

如疫情防控形势有需要,将视情调整面试安排,届时将另行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淄博市委组织部联系方式:0533-3184072

 

附件1: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附件2:面试人员守则

附件3:面试人选名单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 

202112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