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2021年度省民政厅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1年12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审核地点
石家庄市新华区翔翼路69号河北省民政厅办公楼11层1118房间
三、审核材料
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证明遴选职位要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携带本人小二寸照片2张)
四、有关要求
(一)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严格履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入省民政厅机关时进行扫码测温登记,并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证件审核、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谨防上当受骗。
河北省民政厅人事处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