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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宁夏银川市人才工作服务中心选调事业单位4人公告

银川党建网 2021-12-10 09:27

银川党建网

根据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市直部门科级干部管理规定〉〈银川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占编补充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党办〔2018〕62号),及银川市委组织部、银川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办理程序的通知》(银组通〔2019〕21号),中共银川市委人才工作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银川市人才工作服务中心全额事业编制人员4名。

二、选调对象范围

全市事业单位中经事业单位统一招考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吃苦耐劳,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人才服务工作,忠诚干净担当;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5日之后出生;

4、在工作单位为正式在岗在编人员,不含全区的教师、医师类别人员;

5、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6、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须满5年(截止2021年12月5日,含试用期),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9、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与中共银川市委人才工作局、银川市人才工作服务中心机关干部职工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按其他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公布选调方案

由中共银川市委人才工作局制定工作方案,下发公开选调公告,通过银川党建网(http://dj.yinchuan.gov.cn/)公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13日-12月17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时至18:00。

2、报名地点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中共银川市委人才工作局办公室(市民大厅B区715室)。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本人将报名资料送至报名地点,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提交《银川市人才工作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从网站自行下载填写)一式三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事业单位岗位聘任文件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近五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组织或人事主管部门印章,并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近三年受表彰奖励情况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4、资格审查

选调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选调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比例的,经中共银川市委人才工作局局长(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选调名额。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选调单位在选调过程中一经发现报考人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及选调岗位要求等相关情形的,经研究可取消报考人报考资格。

(三)能力测试

采取测试和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测试。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测试,测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选调人员的政治素质、工作思路和文字材料写作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谈。按拟选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谈人员。若比例内测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重分,一并进入面谈。面谈主要考察考察选调人员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及应变能力。满分100分。

3、能力测试总成绩=测试成绩/2×70%+面谈成绩×30%。

4、能力测试总成绩在银川党建网上公布,并电话通知本人。

(四)考察和体检

1、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根据考生能力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2 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可采取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初步确定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复审,并征求纪检、计生等部门的意见。进入资格复审和考察的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考察对象综合成绩=能力测试总成绩×60%+考察组评分×40%。

2、根据考察对象综合成绩,按拟选调人数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时,以能力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为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拟选调人员本人承担,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公示人员。

(五)公示与办理手续

1、公示。根据测试、面谈、考察、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由中共银川市委人才工作局研究,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在银川党建网(http://dj.yinchuan.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照规定办理选调手续。拟选调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选调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选调资格。

2.在报名、测试、资格复审、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料、影响选调或自愿放弃选调等问题的,取消当事人选调资格,根据考察对象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在参加考试期间,应当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出示个人健康码、行程码,接受测温,主动佩戴口罩,遵守安全距离等工作。两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入场。报考人员必须遵守现场防疫要求,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选调资格。

2、选调过程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选调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未尽事宜由中共银川市委人才工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951-6888276(银川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监察组)

 

附件1.2021年公开选调银川市人才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1年公开选调银川市人才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咨询电话:0951-5555207(中共银川市委人才工作局办公室)

 

原文标题:银川党建网

文章来源:银川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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