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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惠州市纪委监委面向市内选调公务员15人公告

惠州市监察委员会 2021-12-08 23:21

中共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惠州市监察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惠州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惠州市纪委监委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惠州市实施公务员法管理的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含中央、省直机关驻惠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选调职位:惠州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出)机构和市委巡察办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岗位由市纪委监委统一调剂,详见《惠州市纪委监委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参加选调的人员应符合《惠州市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试行)》(惠市组通﹝2019﹞18号)规定的资格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年龄32周岁以下(1989年12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曾抽调参与省、市纪委监委专项工作表现特别优秀的(以市纪委监委审核为准)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要求,但必须符合公务员转任资格条件。

(三)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备选调岗位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技术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

除《惠州市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不得转任的情形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曾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的;

2.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3.调入市纪委监委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18:00。

2.报名方式:由本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名,或征得本人同意后由所在单位推荐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hzjwzzb@huizhou.gov.cn)进行报名,邮件标题按“姓名+联系电话+公开选调”命名。

3.报名时需上传以下材料作为附件:

(1)惠州市纪委监委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材料均提供本人签名的扫描件,(1)项同时提供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4.咨询电话:市纪委监委组织部 0752-2808707。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

(三)面谈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和岗位需要,视情通知有关报名人员面谈。

(四)笔试、面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情况综合研判,结合岗位需要,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六)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组到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回避等情形,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选调资格。考察阶段同步安排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七)确定选调人选

综合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有关说明

(一)疫情防控要求。本次选调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疫要求,做好报名、面谈、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选调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通知考生。报考者应做好健康监测,避免前往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我委将在面谈前明确具体疫情防控要求,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谈、笔试、面试。

(二)其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州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附件1:惠州市纪委监委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附件2:惠州市纪委监委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惠州市纪委监委

2021年12月7日

原文标题:中共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惠州市监察委员会

文章来源:惠州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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