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卫健系统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激励广大基层干部工作热情,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卫健系统各乡镇卫生院(不包含玉屏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水利卫生院及水尧卫生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根据《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荔波县一般干部调配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等相关规定,为确保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地进行,特制定《荔波县卫健系统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遴选简章》)。
一、遴选数量
本次遴选5个职位共8名工作人员,其中:临床工作人员3名、护理工作人员3名、检验工作人员1名、驾驶员1名。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荔波县卫健系统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二、遴选范围
各乡镇卫生院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遴选人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甘于奉献,吃苦耐劳,无不良记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有遴选职位要求的专业及相应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3.有定向服务年限要求,且服务年限未满的;
4.截止2021年11月17日聘用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未满3年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7日—1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局四楼406室政工人事人才科,联系电话:0854-3616708。
3.报名需提交材料:
(1)遴选人员自行网上填报《荔波县卫健系统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审批表》(附件2),下载打印后,须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出具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4)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根据遴选条件,卫生健康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为参加笔试考试人员。计划遴选职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达到1:2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1:2比例的,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降低比例或研究确定是否开考。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对自己提供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并追究其责任。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试题由卫生健康局按规定组织封闭命制。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2021年11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21年11月26日(星期五)。遴选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卫生健康局406政工人事人才科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遴选人员需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进入面试的人员原则上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1:2比例确定,计划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职位,可采取差额的办法面试。同一职位的遴选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按1:2的比例取足人数为止。进入面试人选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对参加笔试人数达到规定比例,而在面试时实际只有1人到场签到参加面试的职位,仍对该职位遴选人员进行面试,但其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日期、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同一职位的遴选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察
根据岗位遴选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遴选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业绩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遴选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要认真查阅个人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遴选人员是否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在考察中,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名额可以递补一次。如果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职位不得进行递补。
七、公示
经笔试、面试、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遴选对象,由县卫健局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遴选。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调动
对公示无不良反映的,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清楚不影响调动的,按程序办理调动相关手续。在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前,本人必须作出书面承诺,调入后一律按调入单位岗位设置等,重新核定工资待遇、职务职级、岗位等级,因调动造成职务职级、岗位等级及工资福利受影响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九、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加考试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遴选工作未尽事宜或出现特殊情况,由县卫生健康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0854-3616708(县卫生健康局)
附件1:《荔波县卫健系统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附件2:《荔波县卫健系统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审批表》
荔波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1:荔波县卫健系统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2:荔波县卫健系统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审批表.doc
原文标题:荔波县卫健系统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荔波县卫健系统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