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2021年度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加强市直单位公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宽市直单位公务员来源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1年度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1.本市县(市、区)(含揭阳空港经济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本市县(市、区)(含揭阳空港经济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委会、揭阳市粤东新城管委会工作机构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中央、省直机关设在我市各县(市、区)、镇的机关(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工作人员不列入遴选对象范围。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县(市、区)、镇(街道)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当年除外);
4.报考正科及相当层次职级职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副科及相当层次职级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一级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揭阳市2021年度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以及获取学历学位、资质资格、政治面貌等时间截至2021年9月30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遴选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和《公务员回避规定》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到录用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名人员下载《职位表》查看遴选职位相关信息。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部门联系。
(二)报名流程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9月23日9:00-9月27日17:00。报名步骤如下:
1.报考注册。报考者登录https://bm.gd-pa.cn/wsbm/index(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选择“2021年度揭阳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批次,用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在注册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报名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以下)。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2.填报职位。报名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上传申请材料。报名人员填报职位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揭阳市2021年度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不得进行改动。如需对《报名表》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且须重新下载打印。
报名需上传的申请材料:
①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乡镇(街道)公务员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意见;县(市、区)部门公务员由部门或主管部门党组出具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属于县级以上党委管理的干部,还需党委组织部门盖章批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以内),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后须进行职位提交。改报职位或退订职位后报考新职位,需重新下载打印《报名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
②学历材料。职位要求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请于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和提交申请资料;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重新提交申请材料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名人员,应根据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遴选全过程。报名人员在报名时符合遴选资格条件,但在遴选过程中,因自身条件发生变化(如:调动到上级机关、职务提拔等),导致不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应及时向遴选单位报告,由遴选单位取消其遴选资格。遴选单位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遴选资格。
5.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9月23日9:00至9月28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6.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1年10月9日9:00至10月16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遴选职位,多报无效,且不得报考高于本人职务或职级的职位;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三)岗位调剂和遴选计划核减
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2021年9月29日下午17:00前改报其他职位。改报只组织实施一次。改报由被取消职位的遴选机关电话告知报考者,改报人员确定新的报考职位,并与拟改报部门电话联系资格审查事宜,并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三、考试
(一)笔试
1.科目与内容。采取闭卷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10月16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完成阅卷后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审核
面试前,各遴选单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对象按照职位遴选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原件1份(需本人签名确认);
(2)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全国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个人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参公)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公)登记表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各一份(以上复印件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管理部门注明“与原件相一致”,经办人签字、标注日期并加盖单位印章)。
另需其他材料的,遴选单位应提前通知报名人员准备。
资格审核合格的,方能列为面试对象。如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从报考相同职位、且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核对象。递补对象如在规定时间内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三)面试
面试原则上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经市委组织部同意,遴选机关也可按照核准的方案自行组织。面试计划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完成,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视疫情防控情况统筹安排,具体请留意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公告。
面试工作结束后,将在报名系统发布面试成绩,报名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
四、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考试综合成绩=0.5*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同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二)体检
由各单位组织入围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费用由各遴选单位负责。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递补工作只进行1次。
(三)考察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单位。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各遴选单位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在本部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渠道的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遴选单位名称、职位及职位代码,拟遴选人员的姓名、性别、民族、现任职务职级和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六、疫情防控
本次遴选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在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市委组织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考试人员在考试前按规定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报考者应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考试。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但不能因口罩佩戴影响身份核验。考前14天内有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遴选考试。
七、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公开遴选工作秩序,对于存在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影响遴选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情形的报考者,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进行相应处理,并将有关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
各有关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在遴选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务回避有关规定,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八、附则
(一)本次遴选面向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自愿诚信报名,报考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中共揭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遴选岗位的咨询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解释。
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下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663-8768853
技术咨询电话:0663-8233640
监督电话:0663-8768207
附件:
中共揭阳市委组织部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8日
原文标题:揭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文章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