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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广东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选聘特聘岗位专干2人公告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2021年 2021-09-13 22:13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2021年9月公开选聘特聘岗位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名特聘岗位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

岗位要求及拟聘人数详见《光明区委宣传部2021年9月公开选聘特聘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的最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9月12日;

4.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其中,报考专业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填报。专业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学位种类不等同于专业种类;

5.保守国家秘密;

6.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10月12日17:00。

2.报名资料

(1)《光明区委宣传部2021年9月公开选聘特聘专干报名表》(附件2),内附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2)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4);

(7)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5);

(8)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请将填写好的报名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一并打包发至电子邮箱(xcbbgs@szgm.gov.cn),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报考岗位编号+报考岗位名称+考生姓名”(如XCB20210901+综合文字岗+张三),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

报名联系电话:0755-88217935,联系人:赵小姐。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在报名时间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合格的,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核考察;审核未通过的,不予通知。

(三)考核考察

1.通过资格初审的,将另行通知考核考察形式及时间地点;

2.考核考察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由区委宣传部结合实际情况划定;

3.考核考察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岗位招用人数从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考生,自收到体检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选择国内任何一家三甲以上资质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五)资格复审

重点审查考生的学历、年龄、职业资格等,严防假学历、假年龄、假履历。体检合格的考生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体检及资格复审合格,并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且未被提出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光明区人力资源局统一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确定为聘用人选,由我部安排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报考或聘用等资格。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四)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五)进入体检、资格复审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体检、资格复审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相应岗位可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资格复审人选。

(六)本次选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光明区委宣传部,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826;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七)本公告由光明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光明区委宣传部2021年9月公开选聘特聘专干职位表.xls

附件2:光明区委宣传部2021年9月公开选聘特聘专干报名表.docx

附件3: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xlsx

附件4: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docx

附件5:任职回避承诺书.doc

附件6: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

2021年9月13日

原文标题: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2021年9月公开选聘特聘岗位专干公告

文章来源: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2021年9月公开选聘特聘岗位专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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