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华图遴选背景材料
前段时间,对治理行人闯红灯,许多地方有过不少新的措施,如湖北省大冶市在市区路口设立“喷水”装置,遇行人闯红灯,会喷出一道水雾,并提示行人不要通行;济南的人脸识别系统会公布闯红灯行人的住址、籍贯、工作单位等信息,还会被通报到单位罚款10元。在广州一地铁站,有市民因为过马路不遵守交通规则,被交警罚看交通安全宣传片,如果赶时间也可以选择发朋友圈说明自己违反交规情况并集齐20个赞,或将朋友圈截图发到10个微信群就可放行。
二、华图遴选考题
对于交警部门频出奇招,利用大屏直播,喷水,发朋友圈的方式整治行人闯红灯的规定,你怎么看?
三、华图遴选参考解析
通过好友圈自爆集赞的方式,让违规的主体在其“圈内”丢脸,还可以对点赞者发出警告。以此作为处罚虽然看起来荒唐,但就闯红灯的人数而言,的确能带来一定作用,但这不是现行法律明文规定的措施,也不是教育交通肇事者的公平手段。
尽管闯红灯确实是违法行为,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共当局会对违反交通信号灯的行人采取任何措施,同时也可以对行人进行任意处罚。而在法治的背景下,直播行人闯红灯等行为也需要符合法定的门槛。在依法处理违规事件的过程中,交警部门不仅要注重结果,还要考虑程序的合法性。但是仍需要实践检验和完善法律法规,跟进和保障法规。并不总是因为法律的不正当甚至隐私风险等副作用。好心作恶,乱作作恶。
针对这一问题,一要鼓励创新,在立法上给予执法人员必要的自由裁量权,明确界定数量和程度,为管理创新提供法律支撑,划定法治红线。第二,加强调查研究与试验,及时完善各地行之有效的创新措施,成为法规的正名,为推进制度的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