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南 湖北 河北 海南 黑龙江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天津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遴选招考> 公告详情

2021四川遂宁市射洪市生态环境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16人公告

华图教育 2021-09-05 20:51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度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遂宁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队伍结构,完善人才培养选拔机制,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职位

本次公开考调职位为遂宁市生态环境局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考调名额16名。

二、考调范围

全省范围内符合考调条件的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考调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近三年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上派学习锻炼或借到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不计算在内)。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省委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近3年,年度考核获评优秀等次1次以上或受到记功嘉奖1次以上或获得县<市、区>委、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学历可放宽到具有大学本科文化程度)。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科级领导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考调通过并办理调动手续后,再确定相当层次职级)。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1年8月30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的(含新录用试用期和任职试用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参公人员)回避规定中任职回避情形的职务。

五、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10日上午8:30至11:50、下午2:30至5:3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网上报名2种方式进行,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现场报名时报名人员需提交《2021年度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考者提前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和相关资料,即: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各1份;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扫描件1份;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1份;参加工作以来受到表彰奖励的文件或证书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网上报名需在指定报名时间内提交相应的电子报名表扫描件及配套的相关资料并加盖参加工作单位公章扫描后以压缩包形式(注明姓名+联系电话)发至指定邮箱(83482736@qq.com,987393197@qq.com)。

3.报名地点。遂宁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办(人事科)307办公室(遂宁市船山区西山北路228号)。

4.其他事项。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考调职位,多报无效;遂宁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报考者报送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报考者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若报考者报名2个工作日后未接到通知,请及时电话咨询遂宁市生态环境局。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立即取消考调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人员依次等额递补。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名工作结束后,报考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遂宁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 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考调计划。被取消考调计划的职位,报考人员可改报1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知识、法律法规、依法行政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统筹协调能力、逻辑思维应变能力。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遂宁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办(人事科)307办公室(遂宁市船山区西山北路228号)领取本人笔试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笔试总分100分。

(四)资格复审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资格复审,按考调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 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考生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到遂宁市生态环境局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告公示栏)进行公布。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由遂宁市生态环境局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面试由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调计划为1人的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3:1的,经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党委决定,遂宁市生态环境局视情况可取消该职位考调计划。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 50%+面试成绩x 50%,折合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主页进行公布。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遂宁市生态环境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工作由遂宁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实地谈话和查阅人事档案,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工作表现进行全面考察。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党委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不唯分取人原则,参考表彰奖励、评先评优等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党委集体研究等额提出拟转任人选,并在遂宁组工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因拟考调对象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不再递补。

本次考调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遂宁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检举(举报电话: 0825-2391002),也可直接向遂宁市委组织部举报(举报电话: 0825-12380)。

在考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遂宁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遂宁市生态环境局0825-2391008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25日

更多推荐

报名数据!2024四川眉山市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报名统计(截至7月4日17:00)

2024-07-04 17:57

2024四川广安市选调7名公务员公告

2024-07-01 12:52

2023四川南充市顺庆区公开考调37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3-09-05 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