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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南娄底市新化县金融办金融事务中心选调2人公告

华图教育 2021-08-03 17:57

2021年新化县金融办金融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充实我办工作力量,优化干部职工队伍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有关规定,经上报县编委同意,特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政府金融办组织实施,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参与,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选调岗位性质、职数、要求

本次选调岗位为金融管理岗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选调职数2名,学历专业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金融学专业。

三、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四、选调范围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医护人员和教师)。

五、选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金融事业,善于业务工作,乐于奉献;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选聘岗位的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截止日期为8月4日,即1986年8月4日以后出生(含8月4日),以二代身份证年龄为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原工作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处分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按相关规定需要实行回避的。

在公开选调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六、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定于2021年8月4日前在新化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至8月18日(共3天)

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新化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县政府二楼217室)。

3.联系人:刘萍。联系电话:0738—3238289。

4.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由用人单位审查把关。

5.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毕业证复印件及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并提交县委编办开具的《湖南省机构编制综合管理平台事业单位人员信息表》。考生须填写《新化县金融办金融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新化县金融办金融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三)考试

本次选调采取考试或考核的方式进行

1.当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职数之比为1:1时,直接进入考核环节,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选。

2.当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职数之比超过1:1的比例时,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确定考核对象。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金融专业知识。考试时长12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核对象。对照报名条件,进一步审验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同时由考察组到被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全面掌握其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因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不得进入聘用程序。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因素出现缺额时,按考核递补的方式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考试成绩、体检及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新化县政府门户网上予以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选调人员,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按程序办理编制和人事手续。按照岗位设置有关要求,聘用到新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新化县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按新的岗位执行有关工资福利待遇。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回原单位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选调工作政策性强,务必严肃认真对待,严格做到信息公开、程序透明、结果公正。选调工作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特定回避,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二)考生提供的各项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都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调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选调岗位所需的专业参照《2021年国家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四)考生要及时登录新化县政府门户网站,查看考试各项通知。因考生联系方式变更而无法联系或通讯不畅通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违纪违规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派驻新化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罗先生:0738-3238289。

(六)本方案由新化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新化县金融办金融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新化县金融办金融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新化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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