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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服务中心选调9人公告

华图教育 2021-07-29 11:04

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发展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选调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到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服务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共选调工作人员9名。

二、选调范围

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国有企业聘用的正式在岗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和德才素质良好,具备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能力;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3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历,业绩突出;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

7.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表)。

计算年龄、工作年限等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日(含)。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的;

4.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1年7月29日9:00至8月7日17:00,通过中国雄安官网人才招聘专区(网址:https://rczp.xiongan.gov.cn/)进行报名。咨询电话:0312-5628170;咨询时间:9:00-11:30,15:00-17:30。

(二)简历筛选。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简历筛选,根据选调计划,分岗位按不低于3:1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综合素质测评和面谈比选人员。

(三)资格复审。采取线上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进入综合素质测评和面谈比选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1.《报名表》扫描件(从报名网站下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2.个人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身份类别及工作经历证明;

5.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综合素质测评和面谈比选人数小于3:1的,择优确定递补人员。

(四)综合素质测评和面试。8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通过笔试方式进行综合素质测评,重点考察报考者的基本素质、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业务知识,必要时组织心理测试。面试和综合素质测评一并进行,重点考察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排名,分岗位差额确定面谈比选人选。

(五)面谈比选。组织评委会对初步人选进行面谈比选,根据面谈比选情况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六)考察。8月中下旬,新区组成考察组,到人选单位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

(八)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中国雄安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体检和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顺延递补。

五、政策待遇

选调人员纳入新区直属事业单位编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聘用岗位,薪酬待遇按照雄安新区有关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宜

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以上时间安排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调整的,另行通知。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说明。

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费用,欢迎有志参与雄安新区建设发展的干部人才踊跃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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