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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云南昆明市安宁市事业单位选调34人公告

华图教育 2021-07-27 12:28

2021年安宁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 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安宁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规定,为增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活力,优化队伍结构,提升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特面向安宁市外选调一批事业单位人员,现将2021年安宁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坚持同类同性质和顺向流动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安宁市外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经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

(二)岗位计划所需条件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2.年龄以报名开始之日计算,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7月26日及之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7月26日及之后出生;

3.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21年6月30日;

4.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受党纪政纪处分、被追责问责影响期未满的;

3.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调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2021年安宁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五)本次选调各招录单位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http://www.moe.gov.cn/s78/A08/

gjs_left/moe_1034/)、《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http://www.moe.gov.cn/s78/A22/xwb_left/moe_833/201804/t20180419_333655.html)设置岗位条件,并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名称及主要所学课程,结合职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报考者对招录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格条件以及基层工作经历等问题需要咨询时,报考者可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招聘单位“岗位计划表”)。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选调公告通过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man.gov.cn/)、云南考试招聘网站(http://www.ynkszp.com/)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考生登录云南考试招聘网站(http://www.ynkszp.com/)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上午9:00至7月31日下午17:00。

3.报名要求

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考试资格。

4.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采取计算机自动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考生所学专业为报考岗位“专业需求”的相关专业,可向报考单位申请对报名资格进行人工审核(联系方式见招聘单位“岗位计划表”)。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每个选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选调人数不低于2:1的比例,未达到2:1比例的相应递减选调人数或取消该选调岗位。

资格审核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条件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5.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8月6日上午9:00至笔试开考当天上午9:00。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两科连考的方式进行。卫生系统笔试科目一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科目二为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其它招聘单位笔试科目一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科目二为综合类综合应用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云南考试招聘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选调数与进入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时出现自愿放弃或审核不合格的,由同岗位中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分数并列时,同时递补。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所需材料

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云南考试招聘网站另行通知。

②资格审查方式:由本人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3)所需材料

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笔试准考证;

④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3:1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方可进入考察。

(2)内容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岗位履职所具备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3)面试事项

请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云南考试招聘网站查看面试公告。

4.考试成绩及考察人选的确定

(1)笔试共两科,每科卷面100分,共计200分。科目一: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50%;科目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50%。

(2)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

(3)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科目一成绩×50%+科目二成绩×50%)×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如果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阶段,免笔试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考试综合成绩通过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云南考试招聘网公示5个工作日。

(4)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选调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四)考察、体检

1.考察及体检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确定。

2.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由安宁市人社局取消其拟选调资格,并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报考人员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调动

1.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调动人员,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云南考试招聘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安宁市人社局统一办理调动手续。

五、选调纪律

(一)严格按照选调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

(二)公开选调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相关办法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选调人员,不得安排在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选调单位负责人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在选调工作过程中,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情形,应当回避。

(五)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选调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报考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选调有关规定的行为。

六、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联系不上报考人员本人的。

(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考生在各个环节应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环节均需持健康码进场。如出现身体不适症状,请提前报备。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和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区域。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三)本公告由安宁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七、监督电话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8699750

中共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安宁市监察委员会:0871-12388

 

附件:附件: 2021年安宁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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