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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遴选政策理论】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 健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体系

华图教育 2021-06-09 12:41

一、【背景材料】

2018年,教育部着手研究建立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发布后,加快起草,委托有关高中、研究机构进行课题研究论证,在上海、江苏、四川等地进行深入调查,广泛听取基层教育部门、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的意见,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等部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规定》,并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发布。

二、【解读分析】

《规定》主要保护学生的权益是什么?《规定》遵循全面保护的原则,依照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法律,系统规定学校应保护的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即平等权、生命健康和自由、人格权、隐私权、受教育权、休息权、产权、肖像权和知识产权、参与权、申诉权等权利,专门设一般保护一章进行规定。其中也有许多新的提案和要求。例如,为了一些学校的安全和管理需求,限制学生课堂活动和同学之间的正常交流,不利于创造生动活泼的教育生态、保护学生活力和全面发展的情况,学校不得设置侵犯学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不得对学生课间和其他非教育时间的正常交流、游戏、教室活动等言行自由设置不必要的制约。例如,规定禁止学校、教师公开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排名,出发点是保护学生的隐私和自尊心,减少比较,避免歧视,缓和考试压力,但同时规定学校应采取措施,家长容易知道学生的成绩等学业信息。另外,《规定》要落实破五唯的要求,明确禁止学校宣传升学情况,避免唯一分数、唯一升学率评估学生和学校,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和学校发展环境。

《规定》就欺凌防治建立了什么工作机制?校园欺凌是近年来中央关注、社会关注、大众关注的教育领域热点问题。此前,教育部等部门就校园欺凌防治印发了专项文件,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对此作出了专项规定。《规定》将有关要求进一步具体化,进行科学的制度设计,构建生欺凌防治规则体系。一是明确学员欺凌的概念。规定: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人数等方面占优势的一方故意或恶意对另一方实施相关行为,或以其他方式压迫、侮辱对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失的,可以认定为欺凌。这一概念强调了主体上的特定性、主观上的故意性、后果上的伤害性,有助于区分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学生之间的正常玩耍等。二是明确学生欺凌的行为表现。《规定》归纳了身体侵权、侮辱人格、财产侵权、恶意开除、网络诽谤或传播隐私等五类欺凌行为,为欺凌认定和处理提供具体指导。三是建立学生欺凌预防机制。规定学霸教育制度和考察评价制度,要求学校教育引导学员建立平等、友好、互助的同学关系,开展专题教育的防范专题教育,要求学校定期对所有学生进行专项调查,评价学校是否有欺凌等情况。四是建立学生欺凌关注、干预和制止机制。教职员应关注可能处于弱势或特殊地位的学生,发现学生存在孤立、排斥等情况时,应立即介入的学生发现明显的情绪异常、身体损伤等情况时,应立即了解情况,发现有可能被欺负的情况时,应立即向学校报告五是建立学生欺凌认定和处置机制。要求学校设立学生欺凌管理组织。学校收到学生欺凌报告后,应立即开展调查,认为可能构成欺凌的,应立即提交学生欺凌管理组织认定和处理,对有欺凌行为的学生进行教育惩戒或纪律处分,必要的是法治副校长对学生及其家长进行指导、教育《规定》还明确了不同学校学生之间发生学生欺凌事件后的处置机制。

《规定》对防止性侵犯、性骚扰有什么规定?教职工中有极其个别伤害集团的马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性侵犯等行为,严重侵犯学生权益,性质差,影响极差,严重违反法律和师德红线,严重影响社会道德基础。针对这一问题,《规定》将防治性侵害、性骚扰纳入专项保护,要求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与学生交往行为准则、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视频监控管理规定等制度,建立防控、报告、处置性侵害工作机制。同时,明确规定学校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教职员和其他进入校园的人实施6种行为:(1)与学生发生恋爱关系、性关系(2)抚摸、故意接触学生身体特定部位等猥亵行为(3)对学生进行戏剧、挑衅、性暗示的言行(4)向学生展示包括色情、淫秽内容的信息、书刊、影像、影像、影像、其他淫秽物品(5)持有猥亵、色情视听、淫秽物资料(6)其他构成性骚扰、性侵犯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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