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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委机构编办2021选调公务员1人

华图教育 2021-06-04 15:06

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职位

选调范围为深圳市内各级党政机关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选调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详见《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参加选调的人员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学历学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

(二)专业不限。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四)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不得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五)选调后任职定级依据报考人员现任职级或现任职务对应职级确定。现任职务职级高于选调职位最高职级的,报考人员需提交自愿放弃原职务职级承诺书,按选调职位最高职级确定选调后职级。

(六)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其他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21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请考生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现任职务、职级任职文件复印件;

(4)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公开发表的文章,工作期间所获荣誉证书,及其他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实绩的证明材料。

请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压缩后,发送至电子邮箱bbrsc@sz.gov.cn。

(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仅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办理调动手续前审查结果为准。

(三)综合分析研判

结合资格初审情况选择报名对象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综合分析研判具体时间、形式另行通知,未收到通知的即为未纳入研判对象范围。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综合分析研判情况,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五)组织考察体检

我办组成干部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回避等情形,如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考察阶段同步安排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察、体检发现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递补。近半年内参加过公务员体检的,可直接提供体检报告。

(六)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体检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办理调动手续

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条件涉及时间均截止至2021年6月1日。

(三)本公告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四)咨询电话:0755-88127525;8812819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五)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相关附件:附件1: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x

附件2: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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