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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委政策研究室选调公务员3人

华图教育 2021-05-26 15:21

中共哈尔滨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开选调文字综合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市委政策研究室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文字综合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选调范围

哈尔滨市市直单位及所辖区、县(市)中已进行登记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岗位和数量

选调文字综合岗位工作人员3名。

四、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基本条件,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策理论素养、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2.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包含2年以上文稿起草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6月,具有服务期的需满足服务期年限);

3.副处长及以下职务或三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

4.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不限专业并获得相关学士及以上学位;

5.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对文字综合能力突出的干部,年龄可适当放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调出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登录市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www.harbin.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将纸质和电子版报名材料报送至市委政策研究室秘书处。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6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市党政办公大楼主楼10楼1010室(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联系电话:0451—87173602

3.报名材料:

(1)《中共哈尔滨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开选调文字综合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纸质及电子版各1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

(3)现任职务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4)电子版2寸正面免冠蓝底照片(jpg格式,不超过200k,照片名称为“姓名+单位”);

(5)提供本人主笔或独立完成的机关应用文稿(领导讲话、工作汇报或调研报告等)2篇以上;

(6)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考生本人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核结果将以电话形式向考生本人反馈,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手机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

对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与选调数量少于5:1的,将请示市委组织部同意后,保留或缩减选调数量。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按照总成绩100分(笔试占70%、面试占30%)折算考生最终成绩。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功底、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路水平。笔试不指定出题范围、参考书目和培训机构。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当天考生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未参加笔试的视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职位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可同时列入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岗位适应度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以《面试准考证》为准。参加面试人选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七、组织考察和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调人员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对确定的考察人选,市委政策研究室将组成专项考察组,商所在单位同意后,赴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将通过谈话、审查干部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核实被考察人申报资格,了解现实表现和岗位适应度。重点掌握考察对象所在的单位党委(党组)评价意见,政治业务素质、在职工作经历、工作业务实绩、廉洁自律表现、群众公认度和文字综合能力等。对工作实绩不突出、业务能力不强、群众公认度不高的将不予录用。

体检由哈尔滨市委政策研究室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本人自理。

组织考察和体检结束后,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将依据考试总成绩和组织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

八、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对拟调入人选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入资格。

九、有关要求

本次选调工作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在考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提前向中共哈尔滨市委政策研究室进行申报。考生在考试前应接受“龙江健康码”查验,绿码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的考生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符合要求的方可进入考点。考生进出考点、考场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面试答题中可摘下口罩,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十、咨询和监督

市委政策研究室秘书处负责对公开选调工作相关政策进行解释。

咨询电话:0451-87173720、87173727

监督电话:0451-87173729

中共哈尔滨市委政策研究室

2021年5月25日

附件:《中共哈尔滨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开选调文字综合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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