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南 湖北 河北 海南 黑龙江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天津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遴选招考 > 公示详情

2021河南省遴选参公单位递补体检人员

华图教育 2021-05-18 09:35

关于2021年度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人员和考察公告

 

根据《2021年度河南省省直机关和省辖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就省委外办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人员和考察工作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人员

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排序,报考006002职位第一名考生自愿放弃体检等遴选资格,按照有关规定递补报考该职位的第二名考生参加体检和考察(名单见附件1),遴选人员只递补一次。

体检时间: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8:00

集合地点:省委外办一楼大厅(郑州市金水路15号,金水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

二、体检有关要求

(一)参加体检人员请务必于2021年5月14日8:00

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省委外办一楼大厅集合。逾期未到达的,或因证件缺失在现场无法验证其身份的,将不能参加体检并取消其体检资格,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参加体检时不得着制服,着便装参加体检。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认真对照,做好准备。因违反体检规定的有关要求影响体检结果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请务必将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保管。在体检过程中,如发现考生使用通讯工具,即取消其体检资格。体检结束后,考生凭身份证领取手机。

(五)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凡违反体检规定和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省委外办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七)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或有其他身体不适的,需第一时间报告。一旦发现不如实上报,将承担相应责任。

三、考察工作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不存在问题的考生进行考察。对于孕期考生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文件规定,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合格后,再办理转任手续。

主要考察考生德、能、勤、绩、廉情况,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查阅个人档案材料,与有关人员进行谈话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其他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的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联系电话:0371—65688815

附件1:2021年度省委外办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体检须知

中共河南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

附件1

2021年度省委外办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遴选单位 职位代码 姓名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总成绩 排名
河南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参公) 006002 任颖脱 10118030105 68.50 75.8 144.3 2

附件2

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地反映您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由受检查者本人按照要求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注意考生个人基本信息不要填写,其他病史调查项目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写,不能遗漏。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应低脂低糖,清淡饮食,忌酒和饮料,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日早晨不能食任何食物及饮品,包括口香糖,不吃水果,尤其是葡萄、维生素C含片。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可不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工作人员。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项检查,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