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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五类人员”选拔镇领导班子

华图教育 2021-05-10 17:25

麟游县关于从“五类人员”中选拔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高干部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根据市委《关于认真做好县(区)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宝发〔2021〕11号)和市委组织部《关于从“五类人员”中选拔镇领导班子成员的通知》(宝组通字〔2021〕3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从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和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中选拔镇领导班子成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和好干部“二十字”标准,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换届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突出党委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坚持注重实绩、注重公论,采取竞争性选拔方式,切实把政治可靠、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推荐选拔到镇领导班子中来。

二、选拔范围

各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和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

三、选拔条件

人选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等规定的条件外,须为中共正式党员,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一)镇事业编制人员

1.目前在编在岗,包括隶属关系在县级部门的镇站所、学校、卫生院等单位事业编制人员;

2.具有2年以上镇工作经历(截止2021年6月30日,转任镇事业编制大学生村官其干部任职年限由转任镇事业编制之日起计算);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大专以上学历;

5.管理岗位人员应符合晋升为管理岗位八级的资格条件;专技岗位人员应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聘用到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的人员;在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工勤人员须在镇工作8年以上且从工勤岗位转聘到管理岗位或专技岗位工作满6年以上;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镇事业单位站所负责人和专业技术干部优先考虑。

(二)优秀村党组织书记

1.现任村党组织书记(不包括社区党组织书记);

2.原则上能干满一届(截止2021年6月30日,男不超过50周岁,女不超过47周岁);

3.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4.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满两届(按以前任期计算为6年)以上(截止2021年2月);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

1.2017年及以前招录的选调生应有到村任职经历且当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2.2018年以后招录的选调生,分配到县镇工作的,在村任职满2年且任职期满考核合格。

(四)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

1.应为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含聘用在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的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符合《宝鸡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提拔任职条件;

2.一般应在村任满1个任期(2年,截止2021年6月),包括在任的,也包括曾任的,因工作不力等原因被召回的除外;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大专以上学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类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拔: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拔名额

结合我县实际,拟从“五类人员”中择优选拔镇领导班子成员8名,其中:镇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3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1名,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中各选拔2名。

五、选拔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1年5月10日)

向乡镇、各部门下发通知,在麟游县政府网站、麟游党建网、麟游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告,公布选拔名额、选拔条件、选拔程序和方法等。

(二)组织推荐和报名(2021年5月10日至5月13日)

1.符合条件的镇事业编制人员由各镇党委按照选拔条件择优推荐。隶属关系在县级部门的镇站所、学校、卫生院等单位事业编制人员,由县级主管部门党组织按照选拔条件择优推荐,其中县教体局党委从乡镇学校推荐人数不超过15名(不含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县卫健局党委从乡镇卫生院推荐人数不超过10名(不含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

2.符合条件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由各镇党委推荐。

3.符合条件的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由选派单位党组织择优向派驻镇党委推荐。由派驻镇党委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经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原则上每个镇推荐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人选各不超过5名。

符合资格条件的推荐人选,按照自愿、诚信的原则,如实、准确填写《麟游县从“五类人员”中选拔镇领导班子成员推荐人选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含电子版),经镇或县级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加注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相关资料报县委组织部干部组。

推荐人选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1份;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照3张;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任职文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推荐人选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1份;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照3张;任职资格证书、事业单位聘用证书、聘用结果批复、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推荐人选为村党组织书记的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1份;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照3张;任职文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复印件各1份。

(三)资格审核(2021年5月14日至5月16日)

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等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委托县纪委监委、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法检公等单位对推荐人选是否涉及违纪违法及失信情况进行核查,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对推荐的事业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查,凡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不得参加选拔。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选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在此基础上,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进行资格确认,研究确定笔试人员。

(四)统一考试(2021年5月17日至5月24日)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业绩评估分三部分组成,保留两位小数,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担任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五类人员”选拔职数3:1的比例分类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领导素质,思维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特征和专业知识水平等情况。面试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

笔试、面试试题均从中组部指定的具有公开遴选命题资质的机构购买。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与、县纪委监委派员全程监督。

业绩评估:推荐人选个人近5年受到中央和省、市、县党委和政府表彰的,分别加1分、0.5分、0.3分、0.1分(同一年度、同一奖项获不同层级表彰奖励的,按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

笔试、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业绩评估分

(五)考察、体检(2021年5月25日至5月27日)

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根据综合成绩,按同一类别拟选拔职数2:1的比例分类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名单。考察人选名单向社会公布。

考察由县委组织部负责,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德、能、勤、绩、廉,“四风”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

凡确定为考察人选的人员,须集中统一到指定的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因体检与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现空缺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决定任用

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任职人选意见,经县委研究同意后,在麟游县政府网站、麟游党建网、麟游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各镇班子结构、职位空缺情况,将本次选拔产生的人选纳入镇领导班子人事安排方案,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0917-7963117

附件:麟游县从“五类人员”中选拔镇领导班子成员推荐人选登记表.docx

 

中共麟游县委组织部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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