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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机关工委选聘市直机关党建专员

华图教育 2021-05-09 23:25

中共北海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选聘2021年市直机关党建专员简章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进一步充实市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力量,不断提高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选聘2021年市直机关党建专员。

一、选聘数量、职位和聘期

1.选聘数量。北海市直机关党建专员3名。

2.选聘职位。党建专员为市直属机关工委公开选聘、专职从事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的特设岗位人员,非公务员身份,原则上在市直机关党组织工作,主要职责是协助抓好市直机关党建工作。

3.聘期。市直机关党建专员的聘期为3年。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人员。

(二)选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2)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作风踏实。

(3)工作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2.选聘资格: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2)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 8日以后出生)。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三、报考程序

1.报名(5月9日至5月16日)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点。符合选聘条件的对象,将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党组织关系证明等报名材料复印件,并填报报名登记表发送至工委组织部邮箱(jgdj2013@163.com)。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报,提供真实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公布进入能力素质测试人员名单(5月20日)

报名后,市直属机关工委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和选聘资格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能力素质测试的人员名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测试。市直属机关工委于5月20日在北海人才网公布进入能力素质测试人员名单。

四、能力素质测试和面试(5月底前)

1.能力素质测试

测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能力素质测试由市直属机关工委统一命题,考场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2.能力素质测试成绩查询

市直属机关工委在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选聘人数 1:3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并在北海人才网上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北海市人才网查询测试成绩。

3.面试

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并告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五、考察和体检(6月上旬)

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重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奖惩等方面的情况。对应届毕业生,可以通过信函等方式进行考察。在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原件及盖章的《2021年选聘市直机关党建专员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复审后,由市直属机关工委组织入围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六、聘用和培训上岗

1.确定聘用人选和签订合同(6月中旬)

根据各职位测试、考察、体检综合情况, 按照“好中选优”原则确定市直机关党建专员职位拟聘用人选,并在规定的网站上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北海人才网公布。 确定正式聘用名单后,由市直属机关工委统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最后由聘用单位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 1 个月内未到岗的,视为自愿放弃。 如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出现职位缺额的, 则由市直属机关工委从相应入围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2.上岗培训(6月中旬)

聘用的市直机关党建专员,先由市直属机关工委负责组织上岗培训,在工委跟班学习6个月后,再安排到相关需要单位工作。

七、待遇和保障政策

市直机关党建专员在聘用期间享受如下待遇和保障政策。

1.比照本地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及时足额发放。

2.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八、管理和服务

1.选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由市直属机关工委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

2.聘用期间,选聘的市直机关党建专员的人事档案,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下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代管。市直机关党建专员的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工作单位,户籍关系原则上不变。

3.市直机关党建专员的聘期为3年,聘用期满后,如聘用单位需要且本人愿意,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续聘期间的待遇不变。最多只能续聘1期。不再续聘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自主就业创业。

4.市直机关党建专员聘用期间原则上在市直机关党组织工作。

本简章由市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9-2032523。

 

选聘2021年市直机关党建组织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北海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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