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区选拔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等五方面人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选拔“五方面人员”进乡镇领导班子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经西夏区委同意,拟从目前在西夏区工作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在任或曾任驻村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以下简称“五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名额
镇北堡镇、兴泾镇领导班子成员各1名。
二、选拔范围及资格条件
选拔“五方面人员”进乡镇领导班子工作,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重品德讲品行、重才干讲担当、重实绩讲实干、重公道讲公认的鲜明导向,突出政治过硬、能力过硬、责任过硬、作风过硬、廉洁过硬,选拔人选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包括乡镇党政机构和乡镇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人员、区直部门派驻乡镇为乡镇政府行使职责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机构事业编制人员。不包括具有工人身份的事业编制人员,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行政派驻机构事业编制人员和卫生院、中小学校等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编制人员,街道事业编制人员。人选须在编在岗;参加工作4年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有2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包括区直部门派驻乡镇站所工作经历)。
(二)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包括行政村和农村社区、街道所辖行政村党组织书记,不包括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须连续担任行政村党组织书记满2届或连续任职满6年以上的在任人员;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原则上要能干满一届;所任职村党组织一般为三星级以上党组织。全区范围拟选拔人数与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1:3、人选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累计6年以上且担任村党组织书记3年以上。
(三)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包括在岗或以往到村任职过的定向选调生和非定向选调生。人选一般须参加工作3年以上;在村任职满2年以上;在村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在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具有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可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四)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包括在任或曾任驻村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人选须参加工作4年以上;一般由县级以上各级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统一选派;2015年4月29日至2017年12月18日选派的第一书记驻村满1年;2017年12月18日之后选派的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驻村满2年;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驻村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驻村期满考核合格。
全区范围“五方面人员”拟选拔人数与符合条件人数一般要达到1:3以上,政治面貌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选调生可不受拟选拔人数与符合条件人数比例限制。“五方面人员”的工龄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提名年龄计算日期截止2021年12月31日。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处分期间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3.近三年(2018—2020)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情形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拔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拔公告在西夏区党建网、西夏区政务网,西夏发布、西夏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8日-1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地点:西夏区委组织部1005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单位审核把关后,报名人员将《选拔“五方面人员”进乡镇领导班子报名表》(附件1)《“五方面人员”实绩情况登记表》(附件2)报送至组织部1005室。
4.择优比选。组织部汇总报名推荐意见,组织开展资格联审,征求纪检监察、政法、审计、信访、卫健等方面意见后,根据干部政治素质、学历、任职年限、工作经历、工作实绩、获得奖励等情况,结合一贯表现,按照不低于1:1.5的差额比例进行集体研判,经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结合乡镇领导班子换届集中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档案、延伸考察、与考察对象集体面谈等多种方式,对考察对象逐一进行考察,在一定范围公示。
6.研究决定。组织部根据考察结果,综合考虑乡镇领导班子功能结构、换届人事安排等,研究提出“五方面人员”建议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复审后,提请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7.提交选举。组织部把研究确定的人选作为乡镇领导班子结构性人选和政策性配备意见,及时向乡镇党委反馈,由乡镇党委纳入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区委批复,提交乡镇党员代表大会、人代会正式选举。乡镇党委要有针对性地做好人事安排说明,并采取适当方式组织与候选人见面。
8.备案审核。经选举当选的“五方面人员”,不是公务员身份的,按照有关规定,在行政编制限额内报市委组织部进行公务员登记,当选后的第一个任期一般不得调离乡镇工作。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选拔“五方面人员”进乡镇领导班子工作,广泛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与,同时要认真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初审,确保选拔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2.选拔工作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认真依照各项要求和工作安排进行。凡发现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及报名人员、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原则、程序、纪律以及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