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遴选笔试中,公文写作是必考题型,而在公文类题目的回答过程中,基本上是两个“拦路虎”,一个是外在形式的变化莫测,另一个是思维缜密的逻辑思路,从某种意义上讲,只要克服了这两个核心问题,公文部分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以下我们从“格式化法则”和“思维导图”两个层次给大家展示一下简单而有效的备考攻略。格式“记事法”公文的外文格式一般包括版头、标题、发文字号、主要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单位、发文时间等内容。绝大多数遴选考试中的公文写作不涉及版面、抄送单位等内容,因为在红头文件的印发过程中都会使用自带版头的信笺,非红头文件也没有太严格的要求,所以格式层面上重点准备的就是标题到发文时间这一环节了。形式多样,但有规律性:1.形式的程度与要素的多寡成比例。文件的格式要素一般比事务性文件多,一般会涉及到发文字号、附件等内容。事务性文件多采用“标题+主要送审稿机关+正文+发文机关+时间”的“标题+送审稿”或直接“标题+正文”的格式。2.标题的拟订是多变的。选考题目的写法多采用给定题目,如“关于+题目+文种”或“发文单位+关于+题目+文种”。比如,XX省纪委、省监委通报了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三、寄送机关与发文机关有联系。在个别题型中,题干只告诉自己的部门,而对发文单位没有明确说明,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根据公文的行文方向和本部门的上下级隶属关系推导出公文。四、整体记法,个别案例记法。法律文件的格式多有内在的一致性,如通知、通报、请示、批复、函、报告、命令、意见等,都是采用图中所示的格式范式。并根据下面的图表对会议记录,公告,公告等要素进行了缩减。
思维“能推导”公文内在逻辑思维可以说是公文类题目最大的“拦路虎”,先写什么,再写什么,重点写什么,如果按照公文文种逐个进行记忆,不仅大大增加了备考的记忆压力,而且容易造成文种之间逻辑的混乱。因此,在公文类题目的备考中逐个记忆的方法并不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