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材料】
最近发表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扶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联系的意见》,重视大数据在建立扶贫成果的长期机制中的重要作用,提出扶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加强相关部门、单位数据共享和对接、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库、加强数据对比和信息共享。
二、【解读分析】
当前,我国已进入信息化社会。有关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89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0.4%。其中,农村网民规模为3.09亿,占网民整体的31.3%;城乡地区互联网普及率差异为23.9%,首次缩小到30%以内;贫困村通光纤比例达98%,电子商务进农村实现832个贫困县全覆盖。
因此,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各方都十分重视利用大数据技术对脱贫攻坚进行信息登记、数据更新、服务监控。大数据对于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重要作用。接下来,要充分发挥大数据的力量,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认真解决数据孤岛问题。在过去的几年里,许多地方和部门建立了各种数据信息平台,但由于受到行政壁垒等问题的制约,这些数据平台大多自成体系,尚未实现上下统一、有效整合和融通共享。这样做不但增加了各级部门的信息统计,浪费了治理资源,而且加剧了上下级政府和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从而影响到脱贫攻坚成果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和准确性。
当前要以畅通大数据开发利用渠道和共享渠道为重点,充分发挥大数据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中的积极作用。例如,可以通过从上到下的整体设计,引导地方政府建立一个以省级行政区为单位的扶贫攻坚大数据库。整合分属不同部门的相关数据信息,通过跨区域、跨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最大限度地实现各部门之间信息资源规划、管理和使用的统一标准和平台。其中,整合条块分割数据资源,建立一体化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信息处理系统,提高数据的整合覆盖、分级管理、综合利用和互认共享水平,尤其要实现医疗救助、义务教育、民生保障等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相关的信息资源的高效共享。
提高数据信息在具体使用过程中的共享效率。例如,可以充分利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等大数据技术,对数据信息进行全面深入的挖掘和实时更新,以减少信息重复输入,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特别要抓住机遇,大力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物联网、无线网等大数据应用,提高大数据移动交互的便利性,为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