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安厅2020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海南省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入围海南省公安厅2020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工作予以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遴选职位的名额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方式及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予以淘汰。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1年3月21日,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二)地点: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实训楼1楼报到。超过8:00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两证缺一不可。身份证丢失的,须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附有本人相片的证明;准考证丢失的,请务必于3月18日(周四)上午9:00至12:00期间登录海南省公开遴选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打印,逾期将无法打印。
五、咨询电话
0898-68836050。
附件:1.海南省公安厅2020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考生须知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海南省公安厅
2021年3月16日
附件2面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在面试通告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考点。逾时未至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不得着行业制服或可明显识别其身份的标饰、服装。
三、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候考室,两证缺一不可。
四、考生进入候考室前,必须仔细核对门口处《面试人员名单》中的个人信息,经工作人员安检后进入候考室。
五、除“两证”、书籍、资料外,书包等物品不得带进候考室,主动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交工作人员管理。不主动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考点统一设置禁带物品放置处,但不负保管责任,请考生勿携带贵重物品到达考点。
六、进入候考室后,应自觉将身份证和准考证放在桌面上,以便工作人员核验。
七、在候考过程中,不得喧哗,不得吸烟,不得随意走动。如需上洗手间,须经工作人员允许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八、在面试中,考生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指令回答问题,不得超过规定的答题时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家庭背景、工作单位、学校名称、笔试成绩等个人信息。
九、面试结束后,考生带齐随身物品迅速离开考场,到实训楼1楼等候查看面试成绩(每5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公布一次)。
十、考生必须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对不予配合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3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疫情防控管理要求,诚信考试,不得有瞒报、谎报等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二、考生面试前自行扫描“海南省健康一码通二维码”进行健康打卡。
三、考生在除身份核验、面试时需摘下口罩外,其他时间内严禁擅自摘除口罩(口罩自备)。
四、考生参加面试前须首先扫描准考证上或门口张贴的“海南省一码通二维码”打开个人健康码供工作人员检查。
五、所有考生都必须经过体温测量后方可参加面试,严禁不经过体温测量擅自进入面试场地,一旦违反将按违纪处理。
六、接受体温测量、检查时须排队并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间隔不小于1米)。
七、考生参加面试须符合以下疫情防控健康监测要求:
1.所有考生均须建立健康码并在面试前进行健康打卡,没有本人健康码或不进行健康打卡的,将影响本人参加面试。
2.对考生进行健康码检查和体温测量时,体温经多次测量评估,仍超过37.3℃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超过37.3℃)的,经综合评估不符合条件者中止面试。
3.面试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根据全国疫情发展情况确定)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4.健康码不为绿色的考生,将按照以下不同情况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1)面试前14天内有过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气促等症状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证明。
(2)面试14天前曾密切接触过确诊或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须提供隔离期满14天及隔离期间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
(3)面试前1个月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隔离期满14天及隔离期间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