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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遴选政策理论】《血站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解读

华图教育 2021-03-30 12:24

一、【背景材料】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41号),对血站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进行了部署,指导血站开展常规化防控工作,保障血站职工和献血者的安全,实现血液安全。

二、【解读分析】

该指南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结合血站的实际情况,对个人防护、工作场所的清洁和消毒、医疗废物的处理、献血者的选择和管理、采血流程、实验室检测等作了具体规定,涵盖了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献血者的咨询、献血者的反馈、血液的采集、制备、检测、储存、运输和供应等环节。在献血者管理方面,为保证献血者的安全,《指南》规定了接种新冠状病毒疫苗后的献血时间。当前,我国的疫苗接种工作有序推进,接种率稳步提高,疫苗安全性得到有效验证。根据稳步推进的原则,经有关专家充分讨论,并参照现行《献血者健康检查规定》及国际惯例,将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献血间隔调整为“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者,在接种疫苗48小时后即可献血;接受其他类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者(不包括减毒活疫苗),在接种疫苗后14天内可献血”。长期以来,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做法是根据所接种疫苗的种类规定不同的献血间隔时间,以最大限度地保证献血者的安全和血液安全。国家现行实施的《献血者健康检查管理办法》也有明确规定。与此同时,参照《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结合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实际情况,指导原则还规定,治疗后6个月内新冠病毒感染者不能捐献全血和血小板。

另外,该指南还要求血站告知献血者,如果献血者献血后发现自己捐献的血液有安全隐患,应首先将相关信息告知血站,以便及时对其捐献的血液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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