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迅速增加,每天7000多吨的城市垃圾成为环境隐患。近几年来,沈阳市不断推进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不断改进管理方式方法,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取得了不少有益的经验。伴随着垃圾分类工作的不断推进,将有毒有害、可回收利用的垃圾进行了分离,有效地减少了城市垃圾处理量,促进了城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强化法治是科学规范推进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制定《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使沈阳市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法制化,为沈阳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供法制保障。
二、【解读分析】
沈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主要特点。首先,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并对可回收、有害、厨余及其他垃圾的概念和范围作了详细规定;第二,注重垃圾源头减量,提倡选用绿色大件家电、家具,鼓励大件废弃物回收利用,顺应循环经济发展要求,建设节约型社会。第三,聚焦分类投放,对投放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对居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场所等各类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作出详细规定,从源头抓分类投放管理。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责任人公布的时间、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大型家用电器和装修垃圾单独堆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各地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指导和监督,明确垃圾分类投放的时间、地点,设置和维护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分类收集、贮存垃圾,交由专业服务单位运送。第四,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划分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四个环节,并对垃圾分类的各个环节如何开展作出详细规定。第五,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工作,支持垃圾源减量、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发与应用。第六,为了保证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序进行,维护法律的强制性,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借鉴其他城市的立法经验,对垃圾分类投放和管理责任人进行了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