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太原市法院系统选调公务员基本素质评价有关事项通告
按照《2021年太原市法院系统选调公务员公告》规定,结合报名情况,经研究决定不再组织笔试,直接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由基本素质评价与面试两部分组成,现将基本素质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按《2021年太原市法院系统选调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提交PDF格式文件,并于3月23日18:00前发至指定邮箱(见附件)。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提交材料不完整的、提交材料与报名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参加基本素质评价或者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 0351-4221368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0351-2807038
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