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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发改委选调4人

华图教育 2021-03-15 10:28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选调(聘) 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聘)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聘)岗位及人数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台州市节能监察中心监督管理岗位(一级科员)1名,需经常去实地从事关于能源建设、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检查监督工作,须具有较强的能源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并热爱本职工作岗位(同等条件下,持有行政执法证者优先考虑)。

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台州市重点工程建设促进中心项目工程管理工作人员2名(专技岗位),台州市铁路建设促进中心项目工程管理工作人员1名。(以上3名工作人员因从事项目、工程管理监督,需经常下基层、下工地工作)。

二、选调(聘)对象及条件

(一)台州市节能监察中心

选调对象:全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选调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廉洁自律,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2.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能源动力类、电力类、石油与天然气类等能源相关专业。具有一定的综合文字水平、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

3.历年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符合台州市《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台组通〔2019〕31号)条件。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2月28日。

4.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选调。

(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选聘对象: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行政编制或参照公务员编制人员以及事业单位(不受财政经费预算方式限制)在编在职正式人员。

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廉洁自律,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2.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一般在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在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按协议执行。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3.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管理学专业;土木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城市规划专业;具有一定的综合文字水平、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

4.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选聘。

三、报名方式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各1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报名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取得行政执法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请提供原件、复印件)。网络报考人员须提供上述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及报名表,一并发至邮箱:tzdrcoffice@163.com(请在报名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参公选调\事业选聘”字样,并来电确认,确认电话:88511976)。网络报名人员须在考试前一天提供报考相关资料原件送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审核,如不能提供,则取消考试资格。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以下网址进行下载: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gw.zjtz.gov.cn)公告栏

台州党建网(http://www.zjtz.gov.cn)公告栏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zjtz.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22日—24日上班时间。

3.报名地点:市发改委办公室(台州市行政大楼15楼1549室),联系电话:88511655。

四、选调程序

1.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如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拟选调(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则根据报考人数按比例相应核减选调(聘)人数。

2.考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占总分40 %。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调(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报考确认人数与选调(聘)计划数的比例大于3:1但低于5:1,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总分60%。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信息将在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zjtz.gov.cn)公告栏上公布。

3. 体检与考察

入围人员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如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以笔试成绩占总分40%、面试成绩占总分60%计算)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聘)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择优确定选调(聘)对象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经委党组研究,择优确定选调(聘)对象,并在委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事业单位考试录用人员经委党组研究后,再确定具体单位及工作岗位。

未尽事宜,由台州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市纪委监委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对本次选调全程监督。

附件:台州市发展改革委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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