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今年5月28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区工业高质量发展会议,大力实施工业强桂战略,坚持“强龙头、补链、聚集区”的发展思路,推动全区工业高质量发展走出了一条新路,工业发展动能不断积累,为振兴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018年至2020年,全区工业投资年均增长10.9%,比2.9个百分点提高了。"双百双新"工业项目411个,其中"双百双新"项目75个,达到历史最高水平。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汽车、机械、高端金属新材料、绿色化工、电子信息为代表的产业集群,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125家,高新技术企业超过2800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35%。整个地区形成了一种较为浓厚的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氛围,工业经济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在“十一五”开局之年,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实施振兴工业三年行动,以抓项目、扩投资、调结构为重点,使全区工业投资年均增长20%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轻工业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要实现上述目标任务,加快产业振兴步伐,必须在原有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的基础上,采取创新的政策措施,汇聚全区上下的力量,集中精力,努力把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向新水平。
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领导牵头,成立工作专班,组织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骨干力量,研究起草了《关于推进工业振兴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一系列政策措施形成草案后,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领导召开了7次专题会议,进行了集中审核。2024年2月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全区工业振兴大会的有关文件材料,对推动工业振兴大会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明确要求。
二、【解读分析】
《若干政策措施(送审稿)》共10条,主要包括:第一,加大财政对工业的支持力度。重点介绍了今后三年财政投入的规模、支持对象、方式和数额。第二,支持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建议给予重大工业项目贷款贴息和投资补助。第三,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奖补力度。建议对“千企技改”和智能化改造项目给予补助。第四,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建议统筹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标准厂房等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第五,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建议对企业提供台阶、小升规等扶持措施。第六,加大产业股权投资力度。建议通过加大对广西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的募集和投资,安排新兴产业企业直接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工业项目建设。第七,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建议加大对制造业的贷款力度,加大对工业新兴产业的融资担保力度,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第八,加大对企业经济贡献的奖励力度。建议对新开工的重大工业项目给予奖励。第九,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工业用地保障,优化能耗指标保障,降低电力成本。第十,加强行业绩效评估。建议采取以下措施:提高设区市工业投资绩效考核指标权重;建立工业投资奖励制度;将工业投资工作纳入对自治区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奖励范围;
《若干措施》先后两次征求了各市和自治区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截至2月10日,共收到反馈意见20条,其中:采纳11条,部分采纳4条,没有采纳5条,未采纳的主要是自治区对设区市的贷款贴息承担比例、直接股权投资方式和程序等。对于没有被采纳的意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已经与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并与自治区人民政府进行了协调,形成了一致意见。
《若干政策措施送审稿》经自治区司法厅合法性审查后,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另外,《若干政策措施(送审稿)》第十条“加强工业绩效考核”中规定,“每年开展工业高质量发展先进市、先进县(市、区)评选表彰活动,对获广西工业高质量发展先进市、先进县(市、区)称号的企业,可优先安排产业发展资金、发展指标等方面的支持”,建议先行征求自治区有关部门的意见。一些政策措施(送审稿)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对自治区司法厅提出的意见,来文转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建议删除“把工业投资纳入对自治区干部担当作为奖励集体和个人的重要事项中”内容(鼓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范围涉及经济建设等五个领域,工业投资工作可纳入经济建设领域奖励范围,不另设考核指标)、修改对考核指标的表述等2项修改意见。在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接后,对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综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