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遴选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海南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试行)》《海南省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等规定,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将于近期组织实施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遴选职位的名额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具体名单如下:
二、面试方式及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时间:2021年2月27日(星期六)15:00开始。
(二)面试地点:海口市美兰区和邦路3号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办公楼。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在面试当天14:20前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办公楼407候考室报到;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证件不齐全者,不允许入场面试。身份证丢失的,须持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临时出具的附有本人相片的身份证明;准考证丢失的,可登录海南省公开遴选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打印。
五、咨询电话
0898-65365132
附件:1.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考场规则
2.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2021年2月24日
附件1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前,考生须密切关注面试公告,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不得着行业制服或可明显识别其身份的标饰、服装。
三、考生进入候考室前主动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后,按要求上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主动上交的,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除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书籍资料外,背包、电子产品等物品不得带进候考室。考点统一设置禁带物品放置处,但不负保管责任,请考生勿携带贵重物品到达考点。
四、进入候考室后,应自觉将身份证和准考证放在桌面上,以便工作人员核验。按要求进行抽签。如需上洗手间,须经工作人员允许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六、在考点范围内,不得喧哗、吸烟或随意走动。在引导员引导下前往面试室时,须带齐个人物品,听从引导员引导。
七、进入面试室后,只能向考官报抽签号,不得做自我介绍;面试过程中,考生须听从主考官指令,不得超过规定的答题时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家庭背景、工作单位、学校名称、笔试成绩等个人信息。违者按违纪处理。
八、不得在面试题本上涂写。离开面试室时,不得将面试题本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违者按违纪处理。
九、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导离开考场。离开后,请到办公楼一楼走廊等候签收面试成绩。
十、考生须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与监督,对不予配合的按有关规定处理。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将面试试题内容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否则,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附件2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和面试考场规则,诚信考试,不得有瞒报、谎报等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二、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口罩(自备),严禁擅自摘除口罩(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时可短暂摘下口罩,进入面试室时可摘下口罩)。期间身体如有不适,可举手报告工作人员。
三、考生进入考点须经过测量体温,并出示海南省健康码供工作人员核验,一旦违反将按违纪处理。
四、考生参加考试须符合以下疫情防控健康监测要求:
(一)入场进行体温测量时或考试期间发热(体温超过37.3℃)的,不得与其他健康考生共同候考,经综合评估不宜继续参加考试者终止考试。
(二)考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根据全国疫情发展情况确定)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三)健康码不为绿色的考生,将按照以下不同情况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1.考前14天内有过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气促等症状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证明。
2.考试14天前曾密切接触过确诊或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须提供隔离期满14天及隔离期间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
3.考前1个月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隔离期满14天及隔离期间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