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十师北屯市部分单位公开遴选干部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和优化选人用人渠道,经批准,师市拟于近期面向师市党委管理的行政及事业单位中 公开遴选9名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公平公正、公开竞争;
(三)考评结合、择优遴选。
二、遴选岗位和数量
1.公务员及科级领导岗位(5个)
第十师北屯市党委办公室(办公室)秘书一科科长1名;
第十师北屯市党委办公室(办公室)秘书一科科员1名;
第十师北屯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1名;
第十师北屯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科科员1名;
第十师北屯市党委组织部组织科科员1名。
2.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岗位(4个)
第十师北屯市发展改革服务中心主任1名;
第十师北屯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
第十师北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科科长1名;
第十师北屯市人民群众信访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
三、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报考公务员及科级领导岗位的人员范围为:现任师市本级或团场在编在岗的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职级公务员仅限报考科员级公务员岗位)。
报考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岗位的人员范围为:师市本级及团场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岗位干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备所报考遴选岗位的相同级别(非职级)和身份。报考公务员及科级领导岗位的人员必须为中共正式党员;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按照国家及兵师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四、遴选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由师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选人单位主要领导组成的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具体工作。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转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2021年2月21日至2月24日)。通过师市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公开遴选信息。
(二)报名(2021年2月25日至2月26日)。报名人员在第十师北屯市政府网站(http://www.bts.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2021年第十师北屯市部分单位公开遴选干部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推荐并加盖印章后打包材料扫描后的电子版发送邮箱1275163354@qq.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相关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a4纸);
2.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扫描pdf版;
3.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电子版;
4.报名表扫描pdf版。
(三)资格审查(2021年2月27日)。报名受理工作由公开遴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相关人员负责。工作人员在受理报名的同时,按规定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参加遴选人员。每个报考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比例不得低于1:2。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遴选计划。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遴选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资格的,依照相关规定随时取消遴选资格。
(四)面试(2月28日)。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后续电话通知为准。报考人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技术、应变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适应岗位工作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100分,在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遴选工作的下一环节。
(五)考察(3月1日)。
1.以面试成绩进行排名,由高到低按每个岗位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选人单位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单位评价等方式进行,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了解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情况;
3.考察环节出现空缺需要递补的,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3月1日—3月5日)。根据面试成绩和组织考察结果确定拟遴选人选,在第十师北屯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安排到遴选单位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并依次替补。
(七)办理调转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遴选对象确定后,调动前不得突击提拔。
五、相关要求
(一)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不得报考与遴选单位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岗位。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准随意降低标准、放宽条件和事先内定人选。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保密等制度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人选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三)本《公告》具体细则由师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06-3371450
纪检监督电话:0906-3370079
附件:1.2021年第十师北屯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
第十师北屯市党委组织部
2021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