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连城县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连城县统计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拟向全县公开遴选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1名事业编制人员。具体岗位如下:
二、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县内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财政全额拨款)。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口语表达能力强,熟悉办公软件,文字功底较好,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 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男女不限;
6.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 符合回避等有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 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 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1年2月20日至2021年2月27日(正常上班时间)。
2. 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1年连城县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 报名地点:连城县统计局综合股;联系电话:0597-8921245。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初审时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和同意报考意见,以及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3张。初审合格人员将在2021年3月5日前发送考试通知。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信息,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在遴选工作中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报有关单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考试
1. 各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时,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少于30人(含),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 笔试主要考查遴选报名人员的相关知识水平和写作能力,总分100分。
3. 若需笔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重点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应变能力以及职位(岗位)所具备的相应素质,面试总分100分。
4.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1. 按各岗位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名次。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
2. 考察由县统计局组织实施,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经历和实绩以及胜任本岗位的能力,凡是能岗不适、人岗不适的,取消遴选资格。
3. 严格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凡发现人员身份、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伪造档案或档案材料涂改严重的,取消遴选资格。因上述原因取消遴选资格的,报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依次递补对象。
(五)体检
1.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的要求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主管部门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1. 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在连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符合相关规定的,办理调动等手续。
3.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4. 如遴选对象不服从安排,取消遴选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县统计局负责,县人社局指导,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组全程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反有关纪律的,严肃查处。
(二)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遴选人员不符合遴选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资格。
(三)本公告由连城县统计局解释。
咨询电话:连城县统计局综合股:0597-8921245;
监督电话: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组0597-3128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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