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南 湖北 河北 海南 黑龙江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天津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遴选备考> 备考详情

【四川遴选政策理论】四川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解读

华图教育 2021-02-11 12:33

一、【资料背景】

近几年来,我省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非道路移动机械不断发展,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居高不下,特别是随着产业转型升级和燃煤污染防治力度的加大,工业和燃煤排放比重下降,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尾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伴随着国家对移动源污染防治要求的不断提高,工作重点由淘汰黄标车和环保标志管理等部门调整为多部门分工合作,“油、路、车”一体化的移动源大气环境管理新格局,现行的《四川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存在着管理职责不清,管理力量薄弱等问题。与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在2018年相继修订、修订,原《办法》的立法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化,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亟需进行修订和完善。考虑到新办法中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的要求,条例的名称改为《四川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解读分析】

《办法》共七章四十七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控制、排放和治理、监督和管理、区域协作、法律责任和其他有关规定。

首先,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之执行准则,依现场执行工作之经验,归纳出检验机构应遵守之规定及伪造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检验报告之情形,并依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增加有关违法行为之处罚。

其次,增加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理规定。非公路移动机械种类繁多,应用领域广泛,相对于汽车而言,其能耗更大,污染更严重。方法在第十五条规定了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在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明确了应当使用达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并建立了台账管理,在第二十七条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在第四十三条增加了相应的处罚条款,形成了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闭环管理。

第三,明确了运用技术手段提高执法效能的途径。第30条规定了《办法》第30条明确可以通过电子监控、录像、照相、遥感、监督抽测等技术手段,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污染状况进行取证,解决了执法的合法性问题,提高了执法的有效性。

最后,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当前我省大气环境形势严峻,大气流动性造成与相邻地区的连片性污染,污染物相互影响,相互传递,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建立和完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是当前我省必须解决的问题。方法第五章设立了区域协作专章,明确了可建立省外、川渝和省内跨区域沟通协作机制,第三十七条至第四十条明确了可与重庆市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机制等。

更多推荐

激活旧事物的“一池春水”_遴选笔试备考

2024-03-11 15:33

中央遴选考试科目有哪些?有哪些题型?

2023-10-04 19:18

【遴选范文赏析】保护动物福利 人与动物和谐相处

2020-12-11 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