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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淄博市淄川区统计局遴选5人

华图教育 2021-01-19 16:12

2021年淄川区统计局遴选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近期,我局5名招聘人员考录到其他单位,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按照区政府“随走随招”的批复意见,经研究,区统计局决定公开遴选招聘5名同志进行递补。

一、遴选招聘范围及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2、年龄在24周岁(1997年1月20日前出生)至 40周岁(1981年1月20日后出生)之间,身心健康,相貌端正,无不良嗜好。

3、淄川区户籍或常住人口,居住在淄川辖区。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男女不限。

4、语言表达能力强,沟通协调能力好,有一定普通话基础,熟悉电脑操作,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工作能力。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因违反工作纪律被开除的人员;

2、在各类社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招聘计划。拟遴选递补5名人员。

三、遴选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淄川区普查办公室(区集中供热办三楼,松龄路街道淄城东路260号)。

3、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员,可从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

( http://www.zichuan.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填写《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报名表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持本人身份证、在职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现场报名,进行初步资格初审。

4、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根据疫情防控规定,应聘人员须佩戴口罩,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接受体温测量。无法提供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或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的不得进入报名。

(二)考试方式。考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人数另行通知。原则上按照不少于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三)体检。根据面试考试成绩排名,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由区统计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6)140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四、聘用人员管理。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订立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

五、待遇。月工资不低于淄川区最低工资标准,另加绩效工资,并缴纳五险一金。(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六、遴选纪律与监督

遴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工作程序和纪律问题,将取消有关选用人员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住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5181276

附件1:2021年淄川区统计局遴选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2020年淄川区统计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淄川区统计局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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