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南 湖北 河北 海南 黑龙江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天津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遴选招考> 公告详情

蓝田县选调纪检监察系统28人

华图教育 2021-01-14 15:53

蓝田县关于公开选调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持续深化“三转”,按照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结合蓝田县委《关于加强镇(街)纪(工)委建设的决定通知》(蓝办字〔2018〕9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为我县纪检监察系统选调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人数

(一)选调范围:全国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选调人数:本次为蓝田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县委巡察办及19个镇(街)纪(工)委共选调公务员28名。具体选调职位,详见《蓝田县公开选调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廉洁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本县内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或在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表彰的,可适当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需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身体健康;

6、已进行公务员登记;

7、任一级科员两年以上(不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12月31日);

8、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近三年来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优先);

9、符合相关规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试用期、服务年限未满的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与选调职位构成《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调考试在蓝田县人民政府网(www.lantian.gov.cn)统一向社会发布选调公告。由蓝田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联合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进行。经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每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月13日-1月29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蓝田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蓝田县县门街32号)。

4、报名提供资料:

①符合报名条件者自行下载并填写《蓝田县公开选调镇(街)纪(工)委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④档案专项审核认定的《档案专审表》复印件(须加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⑤党关系所在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⑥近期一寸免冠红色背景照片2张(含电子版照片)。

5、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所提供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6、如报考人员达不到选调开考比例,将缩减岗位职数。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相关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命题及阅卷。笔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3倍的,该职位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各职位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面试。

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机构进行,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各职位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具体负责。深入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查阅档案、走访调查、听取组织意见等形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再次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各职位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蓝田县人民政府网及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县委组织部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四、注意事项

1、本次选调工作各环节时间安排、参加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将随时在蓝田人民政府网(www.lantian.gov.cn)发布,请各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报名选调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

3、本次选调的工作人员服务期为5年,5年内不得报考其他地区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不得以任何名义借调或调离蓝田县。

报名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029-82730611 县纪委监委:029-82721391

附件1:蓝田县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x

附件2:蓝田县纪委监委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x

2021年1月11日

更多推荐

选聘70人!2024年延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5-01-02 16:03

2023陕西延安市市级机关遴选公务员拟任用人员公示

2024-05-28 09:17

2023陕西延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65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1-17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