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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遴选政策理论】《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华图教育 2021-01-14 10:02

一、【背景材料】

《意见》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安全有序运行的重要基础,是城市优质发展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城市道路坍塌事故频发,导致城市交通中断,周边地区停水断气,影响居民生活,甚至造成人员伤亡。通过对事故原因的系统分析和研究,城市道路坍塌事故揭示了城市地下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方面的不足,尤其是安全管理方面的不足,主要表现在设施基础不清、整体协调不足、运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要全面加强对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指导和监督。为此,我们已将《意见》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审批。

二、【解读分析】

《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共6部分16条。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如下:

首先,进行总体调查,掌握设施的事实。要求市人民政府组织对设施进行普查,因地制宜地制定总体规划,查明设施的类型、组成和规模,积极利用调查和勘探,查明设施的功能属性、位置关系、运行安全状况等信息,掌握设施周围的水文、地质等外部环境,建立设施危险源和潜在风险管理台账。在设施普查的基础上,要求市人民政府同步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设施信息共建共享,满足设施规划建设、运营服务、应急防灾等工作需要,逐步实现精细化、智能化、科学化管理。

二是加强统筹规划,完善协调机制。根据地下空间的实际情况和城市未来发展需求,要求各地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高效安全运行和空间集约利用的基础上,合理配置各种设施的空间和规模。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机制,推动相关部门就建设计划、项目实施、运行维护等进行信息沟通和共享,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

第三,补短板,提高安全性和韧性。各地要把消除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隐患作为重要任务,补充基础设施不足,明确质量安全要求,加大项目和资金支持力度,优化消除隐患审批流程,严格落实设施所有权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确保设施安全。要求各地加强城市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改造,科学制定年度计划,逐步改造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材料落后的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利用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升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第四,夯实责任,加强设施维护。各地要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中严格落实所有权单位的主体责任、政府的属地责任和相关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地要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维护体系建设,规范设施所有权单位的运行维护工作,建立健全设施运行维护资金投入机制、定期检查维护方案和应急救援体系。

第五,完善保障措施。要求省级人民政府完善牵头部门的工作机制,抓好综合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督促指导地方城市人民政府扎实推进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运行效率评估和城市体检,发现并有效解决突出问题和不足,确保设施安全运行。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可借鉴的案例,介绍可复制的经验,引导市场参与者积极参与,动员公众监督,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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