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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2021年1月考调事业单位31人

华图教育 2021-01-12 09:16

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1年1月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名额及要求

本次公开考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岗位24个,考调人数31人。其中岗位、名额及报考条件详见《古蔺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考调条件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县内符合考调岗位条件要求的在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人员和工勤岗位人员除外),具体详见附件1。

(二)考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备本公告考调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3.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止到2021年1月20日。

4.新聘用在县级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须试用期满并转正定级。乡镇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报考县级和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须在乡镇服务满5周年,其中通过直接考核招聘聘用的乡镇事业人员须在乡镇服务满8周年。首次聘用为全额事业人员时未规定乡镇服务年限要求的,本次参加考调不受乡镇服务年限限制。服务期计算截止到2021年1月20日。

5.报考者无违法违纪行为,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内考核为不确定等次的除外)。

6.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7.应当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5.公务员、参公人员及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聘用事业人员;

6.工勤岗位人员以及工勤岗位人员转岗竞聘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不满3年的;

7.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得兼报。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3.报名所需资料:

(1)《古蔺县2021年1月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见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贴报名表)。

委托报名的需提供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和岗位调整

报考人员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考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调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隐瞒或弄虚作假不符合本公告考调岗位条件的,都将取消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各考调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开考比例见附件1),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考调计划数。

(三)综合测试

公开考调采取笔试、面试等形式进行,综合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另行通知。

(四)考察及体检

1.考察。原则上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考调职位名额的比例为2:1,若达不到2:1的,该职位综合测试合格的所有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同时须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事业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由考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公示与调动

对综合测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调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根据工作需要,考调单位设定试用期的,可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进行一定期限的试用(试用期见附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不收取报名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古蔺县纪委监委举报或申诉。

(三)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对于报名后因考生个人原因而无法联系上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

(四)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自觉服从组织对工作的分配、调动和安排。

(六)考调工作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考调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疫情防控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报名考生提前做好现场集中报名资格审查时的疫情防控工作准备。

(一)请报考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报考人员进入报名地点时,请佩戴好自备的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和报名资格审查当天的本人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现场。

(三)为避免影响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与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须集中隔离结束并健康码为绿码,持有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方可参加报名资格审查。

(四)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报名资格审查现场、参加报名资格审查全程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五)参加报名资格审查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现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在现场逗留、聚集。

(六)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现场应注意个人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手肘遮挡口鼻,使用过的口罩等防护用品必须投入指定的废弃口罩垃圾桶。

(七)考生在进入报名资格审查现场前应签署《古蔺县2021年1月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和综合测试期间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和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7053251(县委组织部)

7233229(县人社局)

附件:1.古蔺县2021年1月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古蔺县2021年1月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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