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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直机关遴选考生面试公告

华图教育 2021-01-09 11:23

2020年度咸宁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考生面试公告

根据《咸宁市2020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总体安排和《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考生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经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笔试、资格复审等阶段,共有99名考生入围面试,具体名单详见《2020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1月9日(星期六)上午08:30-12:00

面试地点: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

三、面试前取消的职位计划

因入围人选不够或放弃资格,递补后仍达不到原选调计划足额面试开考比例,取消以下职位选调计划:

1.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大数据管理科副科长1名(公开选调);

2.市林业局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科(招商和投资促进科)副科长1名(公开选调)。

四、防疫有关要求

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持续关注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状态,在面试入场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通信行程卡(微信小程序搜索“通信行程卡”获取本人14天内行程轨迹),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面试现场。面试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面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2.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按要求可以临时摘除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面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两证不全不得进入考场)。笔试准考证遗失者,应提前向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报告。

2.考生应于1月9日上午7:00前到达考试地点,提前熟悉考场规则、抽签安排等。开考前20分钟未到达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透露本人、家庭成员的姓名及工作单位、报名序号、准考证号、联系方式、籍贯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如有违反者,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方可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6.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0715-8126647

附件:附件1-2020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情况表.xls

附件2-2020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面试考场规则.doc

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