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南 湖北 河北 海南 黑龙江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天津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遴选招考 > 公示详情

安康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遴选拟加分公示

华图遴选网 2021-01-05 22:13

2020年安康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拟加分人员情况公示


按照《2020年安康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对报名人员中,近三年(2017-2019年)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的考生给予加分。

经考生个人申请,市委组织部审核,现将拟加分的195名考生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21年1月4日至1月8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监督电话:

报考事业岗位:0915-3288748

报考公务员职位:0915-3288315

中共安康市委组织部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