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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巡察信息中心考调2人

华图教育 2020-12-26 11:10

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    中共青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公开考调青川县巡察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拟面向全县公开考调青川县巡察信息中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调岗位为青川县巡察信息中心综合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考调范围

符合本公告考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借调出县外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人员除外)。

三、考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勤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具备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格、知识技能;

3.须具备公务员、参公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身份之一;

4.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

6.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办公室、财务、项目、档案中2项及以上工作经历;

8.乡镇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符合有关服务期限政策规定;

9.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10.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选调单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4)其他按政策规定不符合调动条件的。

12.按照岗位聘用管理政策规定,考调人员将执行考调单位及岗位相应的工资制度,因涉及工资变化、本人不愿执行调入单位工资制度的,请勿报考。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2月25日18:00止。

2.报名方式:

本次考调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下载填写《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同其他报名材料一并发至电子邮箱:2998509117@qq.com(上述报名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邮件标题统一使用“中共青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公开考调+姓名”的形式规范填写,如“中共青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公开考调张三”。

3.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

(3)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或事业人员定岗审批表、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工作经历情况证明(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由中共青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复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考试。有效报名人数与考调岗(职)位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报考者如隐瞒相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由中共青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开考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委组织部批准,可采取考察考核方式。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超过20:1的,先进行笔试,再按面试人选与考调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进入面试人选的考试总成绩。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岗位计划数之比低于20:1的,直接进行面试。考试成绩在青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qc.gov.cn/公示。

(四)体检

体检由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和中共青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察

考察由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和中共青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2名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和熟悉公开考调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拟调人员名单由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如出现拟调动人员放弃调动或公示结果影响调动以及其他导致岗(职)位空缺的情况,可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拟调人员名单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经审批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调动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动资格。

五、纪律监督

本次考调按照《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管理规定(试行)》(青委组〔2012〕70号)有关考调政策规定进行。有关部门将加强监督指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凡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本公告由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考调岗位的具体条件,由中共青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 0839-7209677

中共青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839-7204789

监督电话:

中共青川县纪委 0839-7202492

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 0839-7201951

附件: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020年12月23日

附件: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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