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材料】
市场监督总局发表的《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制定这个指南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行为,引导平台经济领域的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促进在线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解读分析】
近年来,由于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中国平台经济发展日新月异。巨大的国内市场规模不断提高大量民众生活水平,中国在短时间内诞生了一些世界性的互联网平台公司。这些平台企业在调整中国经济结构、更新经济增长方式、创造新形式、新职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许多独角兽型平台公司体积迅速膨胀,成为兽占领市场,独占市场,形成实际垄断局面。这种垄断现象引起了相关人员和部门的关注,这应该是上述指南的背景之一。
从市场角度来看,垄断对资源配置的扭曲作用、相关产业、行业甚至范围更广的创新活动的抑制作用等已经得到公论。随着近二十三年来科技创新出现的平台型企业的市场效应,与以往的市场垄断和寡头跑马圈地现象有什么不同,需要细致调查。这些平台型企业在市场上呼风唤雨,攻城略地的杀手,除了以往获得竞争优势的先进和营销手段外,最重要的是基于独特、专利的算法模型的技术优势。这一特点也提醒人们,在反对所谓平台企业的市场垄断时,必须充分研究近年来科技创新和进步带来的市场效应,找到新的应对方法。实际上,平台型企业的垄断是基于设立的算法模型,给予以往分散的没有价值或价值少的数据价值或更大的价值。因此,抑制基于技术创新形成的市场垄断,反而限制独角兽们的示范效果,抑制平台企业以外潜在创新者的创新冲动,必须集中观察。异军突起的平台型企业垄断市场的负面效果没有充分展示,如果该效果在可控范围内,可以让子弹飞得更多,形成鼓励技术创新和抑制市场垄断的平衡策略,如果失衡,或者两败俱伤。
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发布《指南》的前一天,中央银行前社长周小川在公开场合表示,现在的科学技术革新在产生巨大动能的同时,给社会管理和全球管理带来了巨大挑战,其中之一是网络科学技术巨头控制了大量的数据和市场份额,形成了垄断控制公平竞争。这提醒平台型企业滥用自己控制的数据,不重视数据安全,是平台型企业引起广泛社会反应的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