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河东新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考调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名额
市河东新区下属事业单位九级及以下管理岗位8名(事业人员)。
二、考调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
符合考调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全省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含事业工勤岗位人员)。
2.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工作经历(截至2020年12月18日);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年龄条件;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此次报考对象
(1)因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试用期内的;
(6)按照有关规定,招录时约定履行服务期限未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1年1月4日下午16:00。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需提供下列资料(扫描件,PDF格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316395284@qq.com):(1)《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2)半年内的2寸免冠证件照1张(白底或蓝底,格式为JPG,不低于295×413像素,文件名为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3)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4)事业人员聘用审批表;(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邮件标题及资料请注明“职位编码+姓名”,如“202020王晓晓”。请勿重复发送邮件;若信息有误,请在最终版邮件标题中注明“修改后终版职位编码+姓名”,如“修改后终版202020王晓晓”。
工作人员将通过电子邮箱回复确认考生报名邮件已收到。未收到确认邮件的考生可于2021年1月5日上午12:00前(工作时间)来电查询。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遂宁市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实施。报名人员须诚信报名,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职位调整
初审合格人数与考调职位名额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工作结束后,若达不到测试开考比例,经遂宁市河东新区管委会同意取消或调减该岗位考调计划。
(四)发放准考证
凡通过资格审查者,将在测试前通过电话、信息或电子邮件等,反馈是否进入测试。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另行通知。根据报名资料提供情况,可能要求报名者提供原始证件或资料核查。
报考者须在《报名表》中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个人邮箱,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未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等。
测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安排,由本人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调入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六、考察与体检
根据测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调入人员。
七、公示与选用
(一)公示。经考察、体检合格者,在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hdxq.suinin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二)调入。经公示,没有问题反映的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用的,办理调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且影响选用的,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选用或不再选用。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办理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调资格。
(三)工作期限。凡被确定调入者,在河东新区最低服务期为5周年,未满5周年不得调动(含借调、上派等)。
八、解释权
本公告由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2910252(王媛媛)
监督电话:0825-2911196
附:1.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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