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南 湖北 河北 海南 黑龙江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天津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遴选招考 > 公示详情

东营港开发区优秀人才入闱体检人员

华图教育 2020-12-15 19:55

关于2020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优秀人才选聘入闱考察体检范围人员体检的通知

 

根据《2020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优秀人才选聘公告》工作安排,拟组织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入闱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集合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2020年12月14日上午7:30

集合地点:东营市交通运输局(东城南一路359号,东二路与南一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集合

集合时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并出具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的考生,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由防疫人员判断是否可以继续体检。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还须提供此前7天内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以备检查核对身份。

2.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2020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优秀人才选聘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时需缴纳体检费用400元(多退少补,可微信支付)。

4.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水)8-12小时。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女性体检者月经期间、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

6.参加体检不准携带各类通讯工具。

7.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8.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9.体检表需本人填写部分(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10.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造成的空缺,按《2020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优秀人才选聘公告》规定进行递补。

咨询电话:0546-8019698/8019663

附件:2020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优秀人才选聘入闱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2月13日